2009年6月26日,年近五十的浙江臨安農(nóng)民工老陳在給徐某家別墅搭墻面的過程中,被其家養(yǎng)的藏獒咬傷,,老陳入院治療9天后,實在沒錢,,被迫出院。老陳因無錢醫(yī)治,,致使病情延誤,,變成腎衰竭。2010年1月19日,,他把徐某夫婦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3萬余元。被告律師反問老陳,,“我們是高檔住宅區(qū),,你這種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進來?!”(3月21日《環(huán)球時報》)
應該承認,,這個社會的確存在著身份差異,。有普通百姓,有達官顯貴,,有窮人,,有富人,而且貧富差距越來越大,。但是,,在人格上和法律上,人人生而平等,,不應有貴賤賢愚之分,,這是文明社會基本的價值觀,,也是無數(shù)志士仁人為之奮斗的崇高目標,。一個社會的進步,不僅體現(xiàn)在物質文明上,,更要體現(xiàn)在精神文明上,。但一個人的素質和教養(yǎng),從來與貧富沒有必然的聯(lián)系,。雖然不能說“高貴者最愚蠢,,卑賤者最聰明”,,但要說闊人并不都有素質,卻大體是說得通的,。
就說上述新聞中的徐某人吧,,他住著別墅,開著豪車,,過著養(yǎng)尊處優(yōu)的生活,。可是,,當他家的藏獒咬傷了為他的別墅搭墻面的農(nóng)民工的時候,,他居然“既沒有出過面,更沒出過錢”,。不僅如此,,而且矢口否認老陳來家里進行過墻面施工,甚至不承認家里養(yǎng)了藏獒,,這就是這位闊人的作為,。他為為富不仁作了最生動的注腳。我們不禁想起民間常說的一句話:你的良心讓狗吃了嗎,?
比這位闊人更沒良心,,更沒素養(yǎng)的,是闊人的律師,。律師的職責固然是依法全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但律師也必須遵守基本的職業(yè)道德,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如果律師都寄生在闊人身上,抱著拿人錢財,,替人消災的心理,,有奶便是娘,無視公平公正,、自由平等,,不管道德良心、人格尊嚴,,那么,,律師的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從何談起!
當一個律師說出“我們是高檔住宅區(qū),,你這種身份低下的人怎么可能進來,?!”的時候,不僅暴露了他身份歧視的勢利,而且也暴露了其蠻橫無理的邏輯:闊人徐某家的狗不可能咬到一個下人,,除非有另一種可能——被咬者是個小偷,!律師的邏輯是如此的明顯,以至于連寡言的農(nóng)民工老陳也聽得出來,,他立馬從座位上跳起來,, “你是說我是小偷嗎?”
當然,,律師不會直接這么說,。他只是在暗示,你既然不承認是小偷,,那么,,闊人家的狗怎么可能咬了你?言下之意,,老陳完全是無中生有,,是在訛詐。
在這里,,我們分明看到了一個自認為高人一等,,可以隨意蔑視和欺凌他人的狂人,對平等的粗暴踐踏,;也分明感到了某些闊人的寡廉鮮恥和肆無忌憚,。它促使我們思索:在這個貧富分化日趨嚴重的社會,是窮人仇富,,還是富人蔑貧,?如何彌合貧富階層的情感裂痕?窮人如何實現(xiàn)充分的司法救助,,并最終實現(xiàn)社會的公平公正,,實現(xiàn)各階層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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