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買賣悲劇不重演 基本尊嚴才完整
www.fjnet.cn?2010-03-17 09:33? 陳國興?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我們自認為我們的社會日漸發(fā)達,,我們的文明日漸進步,,我們的成就日漸輝煌,。無論是從價值觀念上,,還是從物質(zhì)條件上,怎能允許這樣的人間悲劇存在,。無論是從政府部門的職能來說,,還是從社會倡行的道義來講,我們都有責任有義務為他們扶危濟困于難時,。
在追求每個人詩意地棲居之前,,我們追求每個人有尊嚴地生活。每個人的能力或有大小,,人生際遇各有不同,。貧富必有差異,但既生存于世,,就當有最低生活保障,,個人無法自己保障,就當有國家來保障,。又或有旦夕福禍,,便有一人受難眾人幫,更有社會機構和國家職能部門提供的制度性救助,。
從國家層面而言,,我們并不缺總體性的制度與人文關懷。也許,,缺的是執(zhí)行者悲天憫人的愛心,,缺的是忠實于個人良知與社會制度的責任。對那些生活在社會最底層的困難群體,,他們是誰,?他們遭遇了些什么樣的困境?我們能夠為他們做些什么,?又有誰真正關心過,?思考過,?不妨捫心自問。
為社會最底層的困難群體所做的事,,一定要是實事,。對現(xiàn)行制度該修補的修補,該整合的整合,,該建樹的建樹,。總之,,真正關心、重視,、愛護弱勢人群,,真正為他們的尊嚴遮風擋雨。
還要認識到,,讓售賣自己身體器官這樣的人間悲劇不再重演,,維護的既是這類困難群體生活的基本尊嚴,也是我們生而為人的基本尊嚴,,更是我們所追求和建設的文明的基本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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