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閔行區(qū)法院日前開庭審理去年7月發(fā)生的一起城管打人事件,。在這起事件中,該區(qū)城管分隊在執(zhí)法過程中,,使用暴力手段,,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現(xiàn)在,,5名犯罪嫌疑人站上了法庭的被告席,。
城管打人,,就像狗咬人一樣早已不是新聞,,但透過法庭公布的5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我們?nèi)匀豢梢杂^察到城管之所以問題叢生的要害所在,。這5名犯罪嫌疑人,,除了一個有隊長身份的人是在編人員以外,其他4人都是非在編人員,,其中還有一人居然曾經(jīng)兩次入獄,。而看一看他們的文化程度,就更讓人驚訝,,包括隊長在內(nèi)的5人,,4人是小學文化程度,,有一人竟然還是文盲。
城管的責任是維護城市公共秩序,,它的存在是以國家的公權力作為基礎的,,這就要求進入城管隊伍工作的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素質(zhì),,這種素質(zhì)包括個人接受教育的程度,。一個人文化程度如何,當然不能與他的文化素質(zhì)劃上等號,但是當一支隊伍里大量存在文化程度很低甚至文盲的時候,,這支隊伍的素質(zhì)低劣是可以想見的,。那么,,城管部門為什么樂意接收這些人員呢,?說到底,無非是要利用他們低素質(zhì)的特點來毫無阻礙地從事暴力行為,。試想,,一個接受過良好教育的人,,即使當上了城管隊員,,他怎么可能會對一個僅僅是違章設立了攤位的人大打出手呢?
這些低素質(zhì)人員進入城管隊伍,,大都只能是非在編人員,。城管編制緊缺固然是一個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他們永遠也不可能成為在編人員,,因為城管部門需要他們這種面目不清的身份,他們的存在,,其唯一的理由就是要他們從事暴力行為,,一旦成為在編人員,,其施暴的力度就有可能減弱,。多年來,我們已經(jīng)看多了這樣的新聞,,城管一旦出事,,有關方面總是說他們是非在編人員,,似乎他們只是隊伍中的害群之馬,,是他們玷污了城管隊伍的清譽,。但是,如果不是公權力對他們提出這樣的要求,,他們即使素質(zhì)再低,又怎么可能無緣無故地對一個與他們素昧平生的人痛下拳腳呢,?
- 2010-02-25從碩士美女城管看“知識暴發(fā)”部門的彷徨
- 2010-01-28哪四種人比較適合在城管眼皮底下擺攤?
- 2010-02-23以“執(zhí)法聽證”防止城管權力濫用
- 2010-01-24要為城管喊冤,,更要為小販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