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必躬親,,微服私訪,,在封建社會里無疑是具有進步意義的舉動。諸葛亮就經常事必躬親深入軍營去查看,;包拯也時常微服私訪跑到民間去調查,。然而,時過境遷,,今非昔比,,現在講究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如果我們的官員還搞事必躬親,,微服私訪那一套,,注定就是多此一舉。你以為然否,?
沒有警車,,沒有呼嘯警笛,大年初一夜,,市公安局局長王立軍,,駕駛出租車,靜悄悄地夜訪交巡警平臺,,給執(zhí)勤民警們帶去莫大鼓舞,。(2月21日《重慶晚報》)
我是小河溝里的泥鰍——沒見過大風浪,對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不太了解,,在此不恥下問地求教方家,,王立軍執(zhí)行公務為什么不駕駛警車呢?難道是因為現在油價上漲,,重慶市警方把警車全都封存起來了嗎,?如果不是這個原因的話,,那他為什么要駕駛出租車夜訪呢?假如是為了節(jié)省資金的話,,那大年初一夜可以這樣做,,其它時間也完全可以這樣做吧?按照這樣的邏輯來推理的話,,就應該取消警車,,甚至是應該取消所有的公車,用出租車來代替,。你說,,是這個理吧?
我雖然是井底的青蛙——只見過巴掌大的天,,但是,,對駕駛出租車的具體規(guī)定也是略知一二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沒有《出租汽車從業(yè)資格證件》的駕駛員是不能從事營運的,,否則,,就是違法行為?!睋Q句通俗的話來說,,就是出租車是運營車,不是誰都能開的,,王立軍也不例外,。誠然,王立軍不是從事營運,,但是,,他在路上遇到乘客招手根本就不會停車,,這就是拒載,,就會給車主帶來負面影響。還有,,如果是出租車司機隨便停車就會受到處罰,,而王立軍駕駛出租車隨便停車卻能享受到交巡警的敬禮,這不是把法律當兒戲嗎,?是可忍,,孰不可忍?
俗話說:“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對于這件事情,,眾多網友對重慶市的交巡警和王立軍大年初一夜不休息非?!案袆印?。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你們“感動”個啥,?簡直讓人笑掉大牙,。交巡警也好,王立軍也罷,,這樣做是他們的本分,,是理所當然的,是責無旁貸的,,是義不容辭的,。如果這也要“感動”的話,那你們的情感也太不值錢啦,。這就和“雞司晨,,犬守夜”是一樣的道理,他們拿著人民的俸祿,,理應為人民做事,。在我看來,正是因為大家太容易“感動”啦,,有些公仆才敢營私舞弊,,中飽私囊,貪贓枉法,,貪污腐化,,草菅人命。因此,,人民群眾應該萬眾一心,,眾志成城,理直氣壯地行使手中的權利,,讓那些“站著茅坑不拉屎”的公仆哪涼快哪玩去,。唯有如此,國家才能安定,,社會才能進步,,生活才能美好。你說,,對吧,?
- 2010-02-22公安局長探訪為何要“換馬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