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與交強險費率掛鉤值得商榷
www.fjnet.cn?2010-02-12 09:29? 盛翔?來源:華商報
我來說兩句
那么,,將酒駕與交強險費率掛鉤,,由此增加的交強險繳費將會讓誰受益呢,?要知道,,政府以官方文件的方式強行提高部分車主的交強險費率,并將之作為提高酒駕違法成本的處罰手段,,無異于一種憑依公共權(quán)力的行政罰款行為,;可行政罰款的受益者,,卻是商業(yè)經(jīng)營的保險公司,恐怕很難逃脫行政權(quán)力為交強險提價,、為保險公司謀利的嫌疑,。
更為關(guān)鍵的是,對于醉酒駕駛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強險只是 “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quán)向致害人追償”。既然保險公司對于酒駕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予理賠,,那么憑什么又以酒駕作為提高交強險費率的依據(jù)呢,?從保險合同的權(quán)利義務(wù)對等性角度上看,這恐怕有些說不過去,。一方面不予理賠,,另一方面卻又藉此提價,對保險公司而言,,因酒駕行為而提高的保險費率,,則無異于一種沒有任何成本付出的“純利潤”。
酒駕當然需要嚴懲,,而且方式有很多,,但是處罰方式一定要合理,否則就難免陷入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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