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1月21日報道:劉炳旺曾一步一個腳印從基層干起,,直至主政一方,擔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書記,,但隨即在干部調(diào)整過程中大肆受賄。他的落馬使得該市接連倒下三任市委書記而聞名,,同時也為當?shù)貛聿恍〉男湃挝C。
劉炳旺倒下,,怪象連連,。
怪象之一,,“希望進步”:2001年年初,,劉炳旺要出國考察,希望進步的郭永昌找朋友幫忙兌換1萬美元,,送到劉炳旺的住處,。
“進步”,,誰都想進步,,但起步的本義是政治上要求進步,,并不是當官要權,更不是行賄受賄,,而郭永昌的“進步”,,則完全是“升官發(fā)財”。后來郭永昌落馬,,經(jīng)查,,他在任漯河市源匯區(qū)區(qū)長、區(qū)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74.7萬元,美元1萬元,。如此“進步”,,讓人驚嘆。
先后6次送給劉炳旺賄賂共計10萬元人民幣,、1萬美元,。收回的是74.7萬元,美元1萬元,。其中純收益為60余萬人民幣,,外加權力的附加值,的確“合算”,。而假如權力的買賣過程中“不合算”的話,,或者劉炳旺只給郭一個沒有油水的窮職位,是不是就無法收回“成本”,?買官賣官的過程中已經(jīng)形成了潛規(guī)則,,即能受之就能予之,劉炳旺們不會不知道哪一個職位更肥實,,因此他一定會安排郭永昌們必然的肥缺,。而這恰恰會形成買官賣官惡性循環(huán)。即,,我的官是買來的,,必然要變本加厲的收回成本,郭永昌的例子其實是所有貪官污吏買官賣官的統(tǒng)一模式,。
怪象之二,,“我?guī)湍愦騻€招呼”:有些著急的崔某決定找劉炳旺“幫著說說話”,就找人兌換了1萬美元,,送到劉炳旺的辦公室,?!凹o委在查我,,請幫我說說話,。”崔某說,。劉炳旺回答:“我?guī)湍愦騻€招呼,。”打招呼,,民間的意思類似于“喂,,你好?!倍賵龅拇蛘泻羰菐湍阃ㄈ谕ㄈ?,而通融的本錢在于我有權,實質是“權錢交易”或者是“權權交易”,。劉炳旺一招呼,,查崔某的紀檢部門立即聽招呼,這說明劉炳旺的權力缺乏有效的監(jiān)督,,因而,,劉炳旺的招呼才絕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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