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省委十屆六次全會上,,參與小組討論時,,針對有些與會人員,多次用到“學習報告”這樣的字眼,感觸良多,。他說“不是學習報告,而是審議報告,。”進而強調(diào)全委會的重要功能就是審議報告,如果大家都自覺不自覺地把討論變成情況介紹,那么全會的審議功能就弱化了,就影響全會吸收委員,、列席代表的智慧,。(2010年01月06日《南方日報》)
看了這個報道,筆者認為,,我們應(yīng)該深刻理解汪洋書記強調(diào)“審議報告”的雙重意義,。
其一,是針對各位基層委員的要求,。眾所周知,,在過去多年的“全會”“兩會”中,對大會報告的“審議”程序中“學習”現(xiàn)象多于真刀真槍的“審議”,?!皩徸h”討論中贊美表態(tài)、籠統(tǒng)打算占了發(fā)言時間的絕大部分,,而切中要害,、領(lǐng)導想聽到的“報告不足和補充”卻少之有少,這顯然是一種不正常,、走過場的會風,,在深化改革的今天,是必須堅決糾正的,。汪洋強調(diào)“不是學習報告,而是審議報告,。”就是要求來自全省各地,、各部門的委員能認真地審議出和“報告”不同的意見和建議,,使報告能更加完善全面,領(lǐng)導的決策部署更加符合廣東實際情況,,做到有的放矢,。
其二,是針對省市高層和主持審議會的領(lǐng)導講的,。我們不會忘記在2008年的廣東“兩會”上發(fā)生過打斷尖銳發(fā)言的事件,,無疑打擊了發(fā)言者敢于直言的精神,其根源在于對領(lǐng)導注視的想象,。其實領(lǐng)導應(yīng)該明了,,代表和委員對“報告”提出的問題,只有“存不存在”之分,,不該有“尖不尖銳”之分,,況且法律也規(guī)定會議期間“言論免責”。正對這個問題,汪洋曾說過“讓人講真話須允許他講錯話”,,這次汪書記又強調(diào)對報告的“審議”,,也是提醒常委員這個“領(lǐng)導層”要積極和參會的基層委員互動,并從中吸取“營養(yǎng)”,,進而推進黨內(nèi)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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