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按市場價補償已成社會共識,,條例還應細化到有一個可操作的,、且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具體措施,。
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日前表示,,目前法制辦正在就征收條例草案征求地方意見,并還將請被拆遷人表達意見,,草案修改完善后,,將會盡快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曹康泰表示,,法制辦傾向于按市場價格補償,“你把人家房子拆了,,總得讓人家有能力購買新的房子”,。
拆遷如何給當事人補償,是征收條例草案所要關注的三大問題之一,。眼下法制辦表示出了按市場價補償?shù)膬A向,,是否意味著征收條例一定就會采納,目前還不得而知,。但既然公眾都希望按市場價補償,,草案在征求意見時就應該予以充分考慮。
現(xiàn)行的拆遷條例規(guī)定,,拆遷貨幣補償?shù)慕痤~,,根據(jù)被拆遷房屋的區(qū)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chǎn)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各地制定,。而各地在制定補償標準時也是各不相同,,有的是以住宅平均交易價格為準,有的是選取幾個可比實例,,再結合區(qū)域因素,、交易情況綜合評估,有的則給出一個具體的補償參考指導價,。然而,,由于房價總是處在一個變動過程中,特別是在房價泡沫越吹越大的今天,,這些補償標準就很難真實反映房價的變動,。以一個相對僵化的條文規(guī)定來指導拆遷補償,,難免不產(chǎn)生糾紛。
再者,,現(xiàn)行的房價評估機構,,雖然規(guī)定要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但很多時候被拆遷人并不能話事,,有的干脆是由開發(fā)商自行選定,。這些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在評估房價時,能否保持公平也很難說,。
因而征收條例必須厘清這些規(guī)定所產(chǎn)生的偏差所在,,進而以一個合理的市場機制,為拆遷補償給出理性的界定,,既能滿足各方的利益需求,,又能保護公民的物權。按市場價補償應當說是一個公平的選擇,。其實,,商品房的拆遷本就應遵循商品的交易準則,以市場行情為準進行等價交換,。
- 2009-12-30拆遷補償要警惕“偽市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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