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派捐款”
www.fjnet.cn?2009-11-05 07:53? 葉祝頤?來源:西安晚報
我來說兩句
圖/唐春成
為落實城市綠化工程,,四川內江市市中區(qū)政府發(fā)出“紅頭文件”,,詳細明確了“捐款”對象及標準,東興區(qū)政府則將“捐款”直接從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工資卡中硬扣。結果,,數萬內江市、兩區(qū)兩級機關干部和事業(yè)單位職工“被捐款”,,引發(fā)爭議,。(11月4日《華西都市報》)
用花草樹木裝扮的城市風景是美麗的。如果政府擁有充足的財力,,在不影響民生投入,,事先制定財政預算的前提下,修建花壇,,植樹種草,,改變城市綠化,無可厚非,。但打造景觀工程應該量力而行,,不能超越政府財力行事,更不能用紅頭文件攤派捐款。
據介紹,,內江市市中區(qū)專門為捐款發(fā)出了紅頭文件,。文件詳細明確了捐款對象及標準。在“有關要求”一項里,,文件措辭強硬:對未完成捐款任務的單位,,差額部分由區(qū)財政局扣減相關單位的預算。
既然是捐款,,為何要規(guī)定數額呢,?捐不捐款,捐多捐少,,本是干部職工的自主權利,,有權發(fā)紅頭文件強制執(zhí)行嗎?何況,,政府預算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通過,,具有法律效力,能說改就改,、說減就減嗎,?再說,干部職工的經濟能力有大有小,,家庭情況千差萬別,,對綠化捐款的認識也不一樣。哪怕是十元,、八元的捐款,,也是一份綠化心意。
發(fā)動群眾捐款栽樹,,本是好事,,但是一刀切捐款,并剝奪公民的自主選擇權,,造成“被捐款”的局面,,顯然經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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