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重慶打黑除惡斗爭的深入,,全市7000多名打黑民警放棄節(jié)假日,每天工作十六小時以上,,休息兩,、三個小時已是常事。據(jù)一名打黑民警透露,,審訊陳明亮,、黎強等涉黑團伙首犯時,,更是通宵達旦,。(10月7日《重慶晚報》)
警方加班加點地“挑燈夜戰(zhàn)”,反映了重慶“黑惡必除,、除惡務盡”的決心和民警敢打敢拼的精神風貌,,因過度勞累犧牲在崗位上的程明就是重慶打黑民警群體的一個縮影。
在這則正面報道的背后,,我們似乎看到了另一個事實,,就是那些涉黑團伙的首犯有可能連天帶夜地接受審訊!
按照法律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的睡眠權,、休息權,、醫(yī)療權等應該得到保障,而重慶警方通宵達旦地審訊涉黑團伙,,勢必會影響嫌犯的睡眠和休息,,人們的憂慮集中表現(xiàn)在——這算不算侵犯嫌犯的權益,會不會引發(fā)冤假錯案,?由于目前我國沒有一部《審訊法》,,對審訊對象最多可以審訊多長時間并沒有明確限制,這意味著審訊時間可以無限制延長,,加之一些辦案人員破案心切,、立功心切,通過“車輪戰(zhàn)”,、“疲勞戰(zhàn)”來審訊嫌犯已是屢見不鮮,,此前,全國各地就出現(xiàn)過多起因超時審訊而引發(fā)的冤假錯案,,“佘祥林”冤案即是違規(guī)審訊,、非法逼供的典型標本,早已給我們敲響過警鐘,。
要想把一個案件辦成鐵案,,辦案人員必須嚴格遵循法律,在以人為本,、尊崇人權的法制社會,,還需要警方人性化辦案,哪怕嫌疑對象罪大惡極,,或是涉黑團伙的老大,,他們的正當權益也應當受到法律保護。重慶警方通宵達旦地“挑燈夜審”,,雖然提高了效率,,但是也容易漠視或侵犯嫌犯的睡眠權、休息權,,使他們的合法權益旁落,。
對于辦案民警來說,也要按照規(guī)律辦事,,注意身體健康,,盡可能避免長期加班加點,以實現(xiàn)警力資源的“可持續(xù)發(fā)展”,。盡管日前重慶出臺了對因公犧牲英烈的獎扶性政策,,英烈家屬可以獲得巨額的救助基金,但是,估計沒有哪位民警的家人愿意得到這筆基金,,他們都希望自己的親人能夠平平安安地工作,,健健康康地活著。因此,,無論從國家還是家庭的角度,,我們都希望民警的“非戰(zhàn)斗減員”越少越好,英烈救助基金的發(fā)放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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