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電子商務已經(jīng)深入社會生活,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使用這種快捷,、實惠的商務和交易方式,。同時,,在很多網(wǎng)站和平面媒體上,介紹電子商務的信息也是海量之多,。在這些信息中,,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樣描述電子商務基礎模式的詞匯:B2B、B2C,、C2C,。
業(yè)界的解釋是這樣的:B是英語的Business,意思是企業(yè),;C是英語Customer ,,意思是消費;2則是to的諧音,。所以,,B2C(Business to Customer)是企業(yè)對消費者的電子商務模式,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wǎng)絡零售業(yè)為主,,代表企業(yè)網(wǎng)站像卓越,、當當?shù)取2B (Business to Business) 是指商家與商家建立的商業(yè)關系,,代表企業(yè)如阿里巴巴和慧聰?shù)?。C2C(Consumer to Consumer)的典型例子就是eBay和淘寶, 客戶之間自己把東西放上網(wǎng)去買賣,在國外,,也叫做網(wǎng)上的“跳蚤市場”,。還有一種比較新的C2B(Consumer to Business),意思是由客戶選擇自己要些什么東西,,要求的價格是什么,,然后由商家決定是否接受客戶的要求。
這樣的解釋聽起來很專業(yè),,好像也順理成章,。但仔細一想,總有點兒別扭,,那就是這個“2”,。按照這種解釋方法,,2就是英語to的諧音,。干嗎用這個諧音呢?為什么不用最準確的表述方式,?有沒有最準確的表達方式,?雖然語言有約定俗成的特性,但還是要盡量規(guī)范,,要讓所有人都能一目了然,,明白其意義,。
按照現(xiàn)代漢語的語法標準,英語的“to”就應翻譯成漢語的橫線符號“-”,,它的意思就是“某處到達某處”,、“某物與某物”和“某人對某人”,例如火車和公交車上的起始點標志:北京—長沙,、重慶—武漢,;體育比賽場地上的比賽雙方:中國—美國,這個符號言簡意賅,,明白無誤,,所有人都明白,幾乎是世界通行的符號,,用來描述電子商務模式也是同樣,。而這個諧音呢,就容易產(chǎn)生歧義和誤解:“two”是英語“兩個”的意思,,還不完全是阿拉伯數(shù)字“2”的意思,。無論是翻譯成英語的本意,還是漢語語義,,都與“to”和橫線“—”無關,,可謂風馬牛不相及。那么,,用這個“2”表述有什么意義呢,?為什么還要用這個漢語和英語都說不通的諧音?而且看起來那么別扭和不和諧,?對一個業(yè)外人士來講,,實在是難以理解。
電子商務是現(xiàn)代高科技的產(chǎn)物,,是科學就要規(guī)范和嚴謹,。在中國,越來越多的人接觸,、使用和運用電子商務,,為了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和推廣普及,筆者鄭重建議:在電子商務模式的描述上,,還是將“2”改為橫線“—”,,還其本來面目,讓大家都看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不要再霧里看花,2來2去了,。(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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