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以為收點小禮物,收點生日錢財,,只是禮尚往來,,稱不上犯罪,其實,,財和物是并列入罪的,,貪官以“收物不收錢”為自己開脫,完全是錯誤的邏輯推理,,與法律規(guī)定相悖。
有些貪官的話語總是那么雷人,,浙江省平陽縣原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徐定錦算是其中一個。9月28日,,法院開庭審理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quán)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徐定錦當庭發(fā)表雷人語錄:“我從來都收物不收錢,,收禮不受賄,不能算犯罪,?!?/p>
這種荒唐邏輯,不是蒼白的狡辯,,就是智商有問題,。法律明確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益的,,就是受賄罪,。身為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他居然在法庭上大言不慚地說,,收物不收錢,,不能算犯罪,讓人不得不懷疑,,如此“法盲”是如何當上副縣長的,。
可笑的是,貪官的荒唐邏輯還不只是個別現(xiàn)象,,大有成為共性之勢,,像河南省滎陽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武今明,似乎也可以列為同類,。這位貪官為了更好地收受財物,,居然把父親和岳母的生日改為1月1日,每年的這一天,,他就大擺宴席,,廣發(fā)請?zhí)垳铌柺写笮C關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為其父親和岳母祝壽,。僅這一天的“生日宴”,,武今明收取的錢物就多達幾十萬元人民幣。怪不得有網(wǎng)友嘲笑其名字取得好——“武精明”,。
看過貪官利用自己或者親屬的生日,、婚喪嫁娶來收取財物的,但還沒看過篡改生日而借機斂財?shù)??!拔渚鳌笨烧媸蔷鞯眠^了頭。連自己父親和岳母的生日都能篡改,,還有什么做不出的呢,?“子不孝,父之過”,,改老父生日收錢財,,明顯是陷老父于不義,一個明智的父親應該會予以阻止,,而不是助紂為虐,。可惜,,我們看到的卻是,,從1995年擔任滎陽市領導至案發(fā)前,每年1月1日,,武今明都是大張旗鼓地為其父和岳母過生日,,借機收取錢物,。
國人向來講究禮節(jié),禮尚往來一度被視為人際交往的準則,。生日送點禮,、過節(jié)送點物,本是無可厚非的,。貪官也正是看準了這點,,以為收點小禮物,收點生日錢財,,只是禮尚往來,,稱不上犯罪。但貪污賄賂罪明確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職權(quán)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的,,以受賄罪論處”。
由此可以看出,,財和物是并列入罪的,。貪官以“收物不收錢”為自己開脫,完全是錯誤的邏輯推理,,與法律規(guī)定相悖,。再說了,物也可以折合成一定的錢財,,收物與收錢實質(zhì)上并無區(qū)別。
其實,,貪官收受的財物,,在數(shù)量上多數(shù)已經(jīng)超出了人情關系的范圍,帶有權(quán)錢交易的性質(zhì),。一方面,,送禮者之所以給公職人員送禮,并非是出于人情來往的需要,,而是看中其手中的權(quán)力,,于是送起來也格外大方;另一方面,,公職人員今天收了某個人的禮物,,明天就有可能利用職務之便,為其謀取私利,。正所謂“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軟”,,很多貪官正是由此而一步步墜入犯罪深淵的。
貪官的一系列怪誕言論和無恥做法,,也給反腐部門提了一個醒,,必須對公職人員收受禮物的行為予以規(guī)范。如此,,才能進一步剎住貪官利用生日借機斂財,,糾正其“收禮不受賄,就不是犯罪”的荒唐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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