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不少媒體報道了沿海地區(qū)勞動力供不應求的狀況,,針對沿海地區(qū)出現的“民工荒”,不少官員,、專家提出“廉價勞動力不再廉價”一說,,筆者認為此說很荒謬,至少在當下的體制機制下,,簡單的套用供求關系來估量勞動力價格是十分不明智的,。
價值規(guī)律的作用發(fā)揮得益于完備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體制越完善的國家,,供求變化帶來的價格變化就越明顯,,反之則越模糊。這里說的完備的市場經濟,,不僅包括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經濟模式,,還要有相關的法治、民主,、人權等要素的配套,缺乏這些政治,、文化層面的配套,,市場經濟就難以按預定軌道運行,而由此帶來的偏差也使價格因素難以預測,。
勞動力價格便屬于難以預測的范疇,,要使勞動力的價格隨著供求而上下波動,必須保障勞動者的正當權益,,譬如罷工權,、結社權、自由組織工會權,,完善勞動法并嚴格執(zhí)行,,這樣能使勞動者擁有主動選擇的權力,成為市場經濟中的博弈因素。當薪酬降低或達不到期望薪酬時,,勞動者可以選擇辭職或罷工等手段來抵制低薪,,當勞動者被惡意欠薪或企業(yè)不遵守勞動法、用工合同時,,勞動者可以通過放心的救濟措施使自己得到法律的保護,,在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成為經濟發(fā)展變化中的能動因素,,可以根據自由市場的供求狀況選擇是否提高自己的身價,,出現大面積供不應求時,薪水自然“水漲船高”,。
而缺乏體制保障的情況下,,勞動者便不會這么幸運,不論市場的供求變化是否明顯,,其薪酬待遇都難以與供求變化成正比,,特別是在有龐大勞動力基數的國家,“勞動力不再廉價”也只能算是虛妄的幻想,。
要使勞動力不再廉價,,必先提高勞動者的博弈能力。首先,,要在立法上繼續(xù)完善勞動者的權利,,通過法律手段賦予勞動者更多的權力;其次,,政府勞動部門要嚴格依法辦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權益;另外,,還要鼓勵NGO等社會組織協(xié)助勞動者進行必要的談判,。
我們不談何謂“廉價”,當勞動者被剝奪應有的權利時,,他們難以有尊嚴的工作,,更不可能融于市場經濟的大潮中,而一個被排除在市場之外的勞力群體,,他們的正當價值如何能得到應有的體現,。廉價,背后是一代人心酸的血與淚,,而告別廉價豈能靠虛妄和幻想,。(張軍興)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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