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丟了一個包,包里有900元現(xiàn)金、鑰匙和各種證件,,總之“關(guān)乎身家性命”。后來,,在吃晚飯的小餐館里,,這只包奇跡般地失而復(fù)得,。丁先生給老板周娭毑200元錢作為酬勞,老板硬是沒要,,因為她覺得“丟了東西也急”,。(相關(guān)報道見本報今日B03版)
說到底,在我們生活的這座城市里,,丟了的包又找回來,,只能算是一個并不驚人的小溫馨。但再小也是溫馨,,屬于你的東西,,你能完好無缺地把它找尋回來,這樣的邏輯如果能夠鐵定成立,,對我們這座城市和這個社會而言,,無疑具有大價值和大意義。
遺憾的是,,我們所遭遇的更多情形卻是相反,,你的東西一旦離開你,就如同落花付諸流水,,再也難覓它的蹤跡,。如果這些東西具有非比尋常的價值,那么你可能尋求行政的,、訴訟的力量來找回它們,。或者你會因為“不值錢”而選擇放棄,,但無論如何那終究是一種消極的體驗,。一個皮包的失而復(fù)得,則讓我們看到了另一種充滿溫暖色調(diào)的可能性,。若道德的光輝依然存在,,你的東西便不會因為片刻的疏忽而易主他人,。
失而復(fù)得的小小傳奇,真正的主角是小餐館老板周娭毑這樣的好人,。他們不會從理論的高度去完美闡釋自己的選擇,,他們的行為依據(jù)往往是最質(zhì)樸的感同身受——誰丟了東西能不著急?但這可能是解釋善意的最過硬的道理,,在別人的東西面前考慮別人的得失,,而不是自己可能獲得的意外收獲。我們往往以為道德是遙不可及的東西,,好人是高不可攀的楷模,。其實,道德就在細(xì)節(jié)之間,,好人就在取舍之間,。
周娭毑的行為應(yīng)當(dāng)受到肯定和鼓勵,更應(yīng)當(dāng)被認(rèn)同和效仿,。這不需要付出常人所不能想象的代價,,拾到別人的東西替別人想想,每個人都不會因此使自己喪失什么,。相反,,基于道德感的自我愉悅是一回事,于整個社會而言,,那份可貴的小溫馨又增添了一份,。我們稱之為風(fēng)氣的東西,就是這樣被熏陶和轉(zhuǎn)化的,。因為我們是這座城市和這個社會的一員,,所以我們必然是這種良好風(fēng)氣的受益者。成全更多失而復(fù)得的城市小溫馨,,就是在成全一座城市的品味和素質(zhì),。 (周東飛)
(責(zé)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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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25拾金不昧的只剩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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