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一只藏獒,,居然動用這么多車,,免不了刺痛很多人,,以至于發(fā)出“人不如狗”的感慨,惹來“板磚”一片,。作者吳祚來昨日在貴報同樣撰文認(rèn)為,,過度炫富是一種不道德行為,甚至追問:“你為社會慈善有多大貢獻(xiàn),?不炫富你會得抑郁癥么,?你們還想怎么炫富以挑戰(zhàn)我們的想象力與心理承受極限?”
當(dāng)今社會文化多元化的一種體現(xiàn),,就是人們對于事物的判斷不再只有一個標(biāo)準(zhǔn),,充許“灰色地帶”的存在。這種包容,,如同蒼蒼森林,,森林越大,色彩就越絢麗,,物種間的和諧就越容易保持,。這不是放棄是非判斷,而是,,包容能夠使主流文化在兼容并蓄基礎(chǔ)上,,避免非黑即白的走極端。400萬元一擲買藏獒的自然是富人,富人錢如流水愿買藏獒是其自由,,這種炫富只是私人領(lǐng)域的一件私事,,我們可以品頭論足,但不必上升到道德層面橫加指責(zé),。
美國芝加哥大學(xué)法學(xué)院教授波斯納認(rèn)為,,除非將道德爭議簡化為事實問題,否則對有爭議的道德問題,,不存在令人信服的答案,。在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不同的群體之間會有不同的道德,,所謂各有各的“活法”,,社會的需要和利益也沒有在道德上優(yōu)先于個人的特權(quán)。如果硬要強(qiáng)加于人,,或者,,有如法國思想家拉羅什福科在《道德箴言錄》中所說的:“我們僅把意見和我們相同者看作有良知的人,?!痹谖覀兊难劾铮耸遣坏赖碌?,這同時意味著,,在他人的眼里,我們是不道德的,。
不知從何時起,,面對司空見慣的官威排場,人們見怪不怪,,甚至于近乎麻木,,反而把個人炫富看成洪水猛獸,給這個群體貼上“代際”標(biāo)簽,,甚至質(zhì)疑其“為富不仁”,。問題是,30輛奔馳迎接藏獒不同于“富二代”飆車行為,,人們看到的只是炫富,,要說不仁,何以見得,?只要在法律的框架下,,不影響他人的生活,都值得大家的尊重,,這也是一個公民社會的原則,。
對炫富的另一個指責(zé),就是“來歷不明”或“來路不正”,因而有“稅都交齊了嗎”的疑惑,??墒牵蓪用嫔系氖虑?,交給法律去管好了,,法律如果管不著,那誰也管不著,。我也認(rèn)同“僅對他們進(jìn)行道德的抨擊是不夠的,,更多地應(yīng)該進(jìn)行行為追蹤,使他們的財富置于公眾的陽光監(jiān)督之下”,,但別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疑罪從無”的今天,請先拿出證據(jù)說話,,別搞“有罪推定”,,否則人人都自危,這其中包括你和我,。(陳愛和)
(責(zé)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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