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guān)法律的出臺,勞動爭議案呈“井噴”增長,昨日上午,,廣州市人大內(nèi)司委及部分人大代表考察廣州中院時,建議學(xué)習(xí)外地法院的做法,,成立專門的勞動爭議審判庭,。而面對法院判決勞動爭議案時,法官過于“偏向”勞動者,,人大代表建議,,應(yīng)該盡量做到公平,。(9月2日《信息時報》)
不可否認,自從《勞動合同法》及其相關(guān)法律逐步陸續(xù)出臺后,,勞動爭議案是呈現(xiàn)了“井噴”增長之勢,。但是,,出現(xiàn)如此之結(jié)果,,筆者卻是有些哭笑不得,。所喜的是,,雇傭雙方終于有一定完善的法律可依,,而彼此在權(quán)益上得到相應(yīng)的保障,。而且,終于有了更多的勞動者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討公道或要說法,。這是很積極的一面,。而所不高興的是,明明有了這么多的法律可遵,,然而為什么還會有如此多的爭議案呢?這難道是勞動者在無理起鬧,,而在給法官們故意添麻煩嗎,?還是一些雇方,仗著自己財大氣粗,,而于法不顧不懼呢?
盡管如此,,但是又有多少勞動者的合法權(quán)益,,而得到了應(yīng)有的保障呢?因為,,事實上還有許多人在非法克扣著,,甚至拖欠著勞動者的工資,或者傷害著勞動者除金錢外的其它一些合法權(quán)益,。對此,有的勞動者選擇著忍氣吞聲而自認倒霉或委曲求全,,有的勞動雖然拿起了法律武器,,但結(jié)果卻也是“幾家歡喜幾家憂怒”的事。所以,,一切并非是想象的那么樂觀,。然而,,現(xiàn)在卻有人大代表出乎意料地說出法院在判決勞動爭議案時,法官過于“偏向”勞動者的驚人之語來,。
看來,,勞動者又是“被偏向”了。然而,,人大代表又是何出此言呢,?尋根問底,原來其是聽了雇方的一面之詞,。因為,,一些企業(yè)在與人大代表座談時說,由于勞動者是弱勢群體,,所以得到了法官的“偏心”,,而他們的讓步是迫于法院的壓力,或者是在給法官面子,。這樣的話,,看似也頗有幾分道理,于是“打動”了人大代表,。但是,,人大代表對此又聽了幾句勞動者的聲音,或者去考察調(diào)研了幾下實際的情況呢,?所以,,人大代表為什么就如此聽風(fēng)是雨地下出了“偏心”之結(jié)論呢?而且,,我們對此也會不禁而問:這難道就不會是“惡人”在先告狀嗎,?
幾句“既得了便宜還賣乖”者之信口開河之語,而且是一面之詞,,人大代表就“想當(dāng)然”地信了,。其對另一方的勞動者是很不公平的。于是,,我們就又會不禁而問:人大代表到底是在代表誰呢,?是企業(yè),還是廣大的人民群眾,?或者是兩者皆含,?而從本事件的起因,經(jīng)過和結(jié)果來看,,我們很懷疑下“偏心”結(jié)論的人大代表是在代表企業(yè),,于是“偏心”著企業(yè)。因為,,如果人大代表去查閱一些勞動爭議案的卷宗后,,是不會這么快,,甚至根本就不會下出如此結(jié)論的。否則,,請翻出幾個“偏心”判決的案例來給我們看看,。
其實,面對“偏心”結(jié)論而深感不公平的,,其還不僅僅是勞動者,。因為,所謂偏心判決的“罪魁禍首”是法官,。然而,,法官在我們心目中,那可是公平正義的“化身”,。他們在做判決時,,那是將事實對應(yīng)相靠于相關(guān)的法律條款而為的。這在某種程度或意義上講,,是“硬”的或“死”的。對此,,關(guān)于勞動爭議案也不例外,。所以,盡管勞動者是屬于所謂的弱勢群體,,而他們也會深知法與情的孰輕孰重,。這是他們神圣的職責(zé)。于是,,“偏心”論是在對司法公正的一種否定,甚至是在對法官名譽等的一種詆毀,。這難道不會讓法官們“含冤受曲”嗎,?
于是,“偏心”論不僅傷害了勞動者,,也傷害了法官,。而一些涉及勞動爭議案的企業(yè),卻在暗自偷笑,。當(dāng)然,,我們也不能完全否認在勞動爭議案,不存在“偏心”判決之說,。但是,,這其中就沒有法官“偏心”于企業(yè)的案例嗎?這也是有可能發(fā)生的事,。因為,,這個中的原因,,也是你知,我知和他知,,而大家心照不宣的,。如果,人大代表與勞動者對此也進行所謂的座談,。這種“法官偏向”于企業(yè)的聲音,,也同樣會響起的。而且,,或許還會更“義憤填膺”之強烈,。那么,人大代表又會“想當(dāng)然”地下如何的“偏心”結(jié)論呢,?
因此,,我們同意人大代表對于勞動爭議案判決的“公正”之說。雖然,,之說是句正確的廢話,。但是,“承起”之說的“沖動”,,絕不僅僅是法官會“偏向”勞動者的這一個緣由,。 (梁萍)
(責(zé)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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