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有一些權利關系是天經地義,、不言自明的,,其中就包括老師對學生的權利?!敖滩粐?,師之惰”,在很多人的眼里,,對學生要求越是嚴格,、批評得越多,才越是符合一個好老師的標準,。但是,,這樣的原則和標準,最近這些年來卻是日漸變異,,老師對學生不能管,、不敢管和不愿管的現象,正在成為一種流行,。
這一現象如此突出,,乃至教育部最近專門出臺了這樣的規(guī)定:“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學管理中,有采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但是,,這一規(guī)定雖然有所針對,,卻也只不過“聊勝于無”而已,,其要真正發(fā)揮對師生關系的調節(jié)作用,,還有不少的障礙。譬如,,何謂“適當方式”?如果批評不奏效怎么辦,?專門對班主任“批評權”作出強調,,其他的科任老師又將如何?
或許正因如此,,對這一規(guī)定很多人都不滿意,,反對者認為如此強調“批評權”或會助長某些教師的粗暴作風;即便支持者當中,一部分人認為這是畫蛇添足,,一部分人則認為缺乏實施的保障,。
透過這則規(guī)定所面臨的尷尬,顯然可以看出當下教師所普遍面臨的尷尬,,也即對某些學生管不能管,、放不能放的兩難。而透過教師的這種兩難,,又約略可以看出當下中國教育特別是中小學基礎教育改革發(fā)展的困局,。
毋庸諱言,,當下中國的基礎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已經陷于改革和發(fā)展的迷惘之中,被所謂“應試教育”和“素質教育”的歧路弄得暈頭轉向,,無所適從,,乃至產生“知”和“行”的分裂——從學校到家長,都在追隨“應試教育”的同時,,對此又口誅筆伐,;而“素質教育”的地位,一直都如同古時那位葉公所好之“龍”,。
這種迷惘和混亂的產生,,并不能怪學校和家長太過功利,教育關乎個體的成長和未來的機會,,人們被最現實,、最有利益的教育方式所裹挾,是必然的事情,。其真正的根源,,應是某些教育政策的混亂、滯后和缺位,。比如就教師的“批評權”之爭,實際上仍然是近年來“教育懲戒”之爭的翻版,。不明白的是,,對于維護教學秩序如此重要的“教育懲戒”問題,迄今竟然仍是只有一些應用性很差的泛泛要求,,致使在這一方面問題頻發(fā),,而許多教師卻又無所適從。(隱之)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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