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報道說,,成都有關(guān)方面近日制止了一起群體飚車事件,數(shù)百輛改裝車在警方的勸說下離開當(dāng)事路段,。此舉讓很多市民拍手稱快,。
制止飚車行為,市民當(dāng)然是樂見的,。不僅是因為前面剛有過杭州的惡性飚車案件,,更是因為,從來就沒有人不對飆車行為無比痛恨,。假若不是有人瘋狂飆車,,好端端的行人怎么竟然會在斑馬線上丟了性命?小子們,,好好開車不行么,?飚的哪門子車?著急做啥,?
警方敢于果斷處置,,正是市民稱贊的原因。從獲悉有小青年聚攏一堆意圖飚車,,到迅即組織警力前往處理,,成都警方確有可圈可點之處。首先是反應(yīng)快。警方不拖泥帶水,,搶先一步趕在飆車者發(fā)動車輛之前,,猶如神兵天將一般令飚車者措手不及,自然就控制了局面,。其次是敏感度高,。獲悉情報,警方并沒有麻痹大意,,并沒有今天研究,,明天調(diào)查,后天查辦,,充分說明他們對于交通安全的高度責(zé)任感,。
更為重要的是,在當(dāng)前各地飚車案件有所抬頭的情勢下,,成都警方成功制止這起群體飚車事件,,在全國將產(chǎn)生積極的影響。為什么有些地方飚車致人死亡案件屢有發(fā)生,?固然與飚車者漠視他人生命安全有很大關(guān)系,,但誰能說有關(guān)司法機關(guān)就沒有丁點懈怠,?假若能如成都警方這樣防患于未然,,有些地方的斑馬線上應(yīng)該會少幾個屈死的冤魂吧?,!
誠然,,單純指望警方制止飚車行為是天真的想法。但是,,相對老百姓而言,,警察畢竟有保障公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責(zé)任與權(quán)力。成都警方能依靠群眾,,成功制止飆車事件,,其他地方能不能呢?我以為,,敢做就一定能,。因為,飚車案件已經(jīng)成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毒瘤,,不除必將有害,。再說得更大一點,制止飚車既是民意,,也是建設(shè)和諧社會的必須,。
對于成都警方來說,,好事貴在堅持。制止一次飚車事件容易,,永遠把飚車行為制止在萌芽狀態(tài),,永遠沒有行人被高速行駛的車輛奪去生命,那才是了不起的功勞,。我以為,,是警察就要沖著這個目標(biāo)干。不然,,放縱犯罪與為虎作倀何異,?
以這個要求看,,成都警方絲毫也沒有驕傲的必要,。尤其是在當(dāng)前,尤其是才僅僅靠著嘴巴說服并勸散了飚車者而已,。若是認真點,,是不是該為這伙人建立一個特殊檔案,同時,,認真查一查那些改裝車是否合法,,有無違法犯罪前科?等等工作,,我看溫柔不得,,非嚴厲不可罷手。
為什么,?嚴到何種程度,?只要明天不再有無辜的冤魂,對于膽敢飚車擾民害民者,,采取斷然措施都不為過,。(靖普)
(責(zé)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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