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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本不關心故宮賣什么這類事情,,市場經濟嘛,,景區(qū)的商品自然也是周瑜打黃蓋的道理,。但是,,看到故宮一碗面賣到30元人民幣,我還是忍不住想起2007年中國十大文化現象之一的“星巴克與故宮”話題,。8月7日《京華時報》消息說,,位于故宮神武門(北門)向東200米處的東長房游客服務區(qū)正式成立,,餐廳一碗面條定價為30元,。故宮方面表示,,這是綜合了文化,、成本等因素而制定。
30元一碗的面條,,大約等于星巴克一份大杯的咖啡,。如果2007年民意洶涌地不趕走星巴克誓不罷休,就是為了將咖啡換成面條,,以顯示故宮文化的民族性與純粹性,,這實在是一個讓人百感交集的誤會。故宮就是故宮,,小賣部就是小賣部,,要么不開,既然開了,,只要不是販賣不雅之物,,基本上賣什么都差不多,,就算再超凡脫俗,,也需要找來換去的“阿堵物”。更重要的是,,故宮的星巴克即便不和諧,,它賣的基本還是全國統(tǒng)一價,童叟無欺,,沒有占著故宮的文化氣息就把價格往上提,;而我們的面條顯然聰明得很,就和機場的獨家專賣一樣,,一沾染文化或壟斷的二氧化碳,,就有了飆價的氧氣。
趕走星巴克的時候,,我們用了很多堂皇的理由,,最主要的是兩個:星巴克這個東西不登大雅之堂,還有它的咖啡在中國賣得忒貴,。因此,,把它留在“中國幾千年最輝煌文化的載體”故宮里,實在有辱斯文,。這些道理聽起來還真有些道理,,姑妄信之。也正因為信了這些道理,,如今,,這30元一碗的故宮面,越發(fā)讓人難以下咽,。一者,,面條發(fā)軔于東漢初期,,雖然是正宗國貨,卻也來自民間,,即便在今天,,請客吃面的似乎也不是很多,故此,,按照當初衡量星巴克品味與檔次的標準來看,,這面條也未必能PK得過咖啡;二者,,既然嫌咖啡賣得貴,,面條當賣得便宜才對,但30元一碗的故宮面,,比之于全國統(tǒng)一價的咖啡,,再看看成本,不僅是“天價”,,而且貴得很不仗義,,哪里還看得到什么“道德的血液”。按照“綜合了文化,、成本等因素而制定”的邏輯,,當年的星巴克,一杯咖啡起碼可以賣上百塊錢吧,。
我不喜歡星巴克,,但比之于30元一碗的故宮面,后者更令人厭惡,。起碼,,當年的咖啡還保有幾許真誠:從沒有標榜自己多高雅,也沒有拿文化說事兒,,更不會借勢亂漲價,,還算規(guī)規(guī)矩矩地經營。當年我就想:繁盛如斯的故宮,,容納得了“長袍短褂”的鼻煙壺和“西裝革履”的自鳴鐘和諧相處,,怎么偏偏見不得小賣部賣咖啡?今日我終于明白了:原來她是對面條情有獨鐘,,非面條不可?。∵@面條也很知趣,,曉得不以30元的高價配不上故宮的段位,。只是公眾比較懵了,敢情這故宮離市場經濟還不是一兩個光年的事情,!
當然,,故宮不會說話,,需要有些人來表達她的聲音。從2007年的咖啡,,到2009年的面條,,也就兩年的時間而已。時代在進步,,歷史在更迭,,我們在故宮小賣部這件事上卻恍惚有種時空倒錯的感覺。文化的生命力來自于價值情懷,,假裝很傳統(tǒng)未必保護得了傳統(tǒng),,至于寄生或共生與文化領域的商業(yè)行為,還是還原其市場本意吧,,不要自作多情與曖昧不清,。我們趕走了故宮里的星巴克咖啡,于是30元一碗的面條來了,,當年義憤填膺的人們,,會不會偷偷臉紅不已?(宋桂芳)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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