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8月4日晚9時,,杭州莫干山路的浙江省廣電集團門口,,在一輛保時捷轎車的沖撞下,17歲的外來打工女孩馬芳芳慘叫一聲,,身體飛出20多米,,鮮血灑在愛心斑馬線上,而肇事司機魏志剛涉嫌酒后駕車,,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在此之前,接連發(fā)生了南京醉駕連環(huán)撞死人案,,杭州飆車案等等一系列的案件,,交通肇事猛于虎,令人觸目驚心,。
很顯然,,成都孫偉銘無行駛證且醉酒駕車造成四死一重傷,被法院判處死刑的案例對于雞西這位司機沒有任何觸動,,要不然,,他根本不敢于在撞傷2人后又為了逃逸連撞24人,造成其中2人死亡,。
從案情來分析,,雞西這位司機與孫偉銘一樣,完全可能被判處死刑,。他是在醉酒駕車后撞傷2人后,,為了逃避責(zé)任,居然置多數(shù)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又開動汽車逃逸,,最后沖到夜市,,連撞24人,造成其中2人死亡,。這位司機的主觀心態(tài)完全是明知會發(fā)生危害后果但放任這種結(jié)果的發(fā)生,,是一種間接故意,其行為完全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可以判處死刑。
如果這位司機醉酒駕車后會及時被行政拘留甚至?xí)慌行?,我相信他是不敢于醉酒后駕車,;如果他知道在撞傷人后逃逸再撞死人后被判處死刑,我相信他也不敢再為了逃逸而再次撞到24個人,。因此,,我個人推測,也許雞西這位司機根本就不知道成都的判例,,畢竟,,成都判處醉駕死刑的判例是全國屬于首例,影響雖然大,,但交警還沒有來得及多方位宣傳,,他根本就沒有聽說;也許,,成都這個醉駕死刑的判例根本無法在全國推廣,,對于他沒有什么觸動,因為我們國家并不是判例法的國家,,成都地方的判決并不對其地方法院具有約束力,,何況,成都的判決也只是一審判決,,最后二審會不會改判還是一個未知數(shù),。還有,成都的判決甚至遭到許多人包括一些專家的非議,,認為判刑太重,,不應(yīng)當(dāng)判處死刑。
我完全支持成都法院對于孫偉銘的判決,。今天,,我們已經(jīng)我們已經(jīng)步入一個“汽車社會”。有數(shù)據(jù)統(tǒng)計,,截止到2008年9月底,,全國機動車保有量為16803萬輛,其中私人機動車保有量為12768萬輛,,占機動車總量的75.99%,,與2007年底相比,,增加611.25萬輛。另一方面,,交通事故仍然是民眾生命和財產(chǎn)安全的最大殺手,。2008年,全國共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265204起,,造成73484人死亡,、304919人受傷,直接財產(chǎn)損失10.1億元,。這個數(shù)字是驚人的,,也遠遠高于其他國家的比例。在一個“汽車社會”,,如果沒有對于違反交規(guī)的嚴厲懲罰,,就無法保證公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何況,,孫偉銘主觀惡性大,,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gòu)成要件。我希望,,二審法院能維護一審的判決,,讓這個判決成為一個具有里程碑的判例,以此警惕所有的駕車者,,同時也給交警提供極好的宣傳資料,。
不僅如此,我還希望,,法院應(yīng)當(dāng)用更多的判例來鞏固這種效果,,在公眾心理形成醉駕撞人后又連環(huán)撞死人應(yīng)當(dāng)嚴懲的深刻印象,以此警惕那些潛在的危害者,,讓他們在飲酒前就要三思而后行,。因此,諸如南京醉駕案,、雞西醉駕案都應(yīng)當(dāng)對這些犯罪嫌疑人處以嚴厲的懲罰,,甚至像成都的判決一樣,對他們判處死刑,,形成一種慣例,,從而保障“汽車社會”中每一個公民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楊 濤)
(責(zé)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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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7-0380次違法為啥吊銷不了一個駕駛證
- 2009-07-02豈能讓醉酒互毆的干部鮮血白流,?
- 2009-08-03同是醉駕,!罪名相差怎么就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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