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一個殺人犯為“弱者”,,也許是犯忌的。那么,,把弱者的稱呼限定在方勇2006年7月出獄以后,,到2009年7月9日行兇之前,。
方勇曾是湖北房縣沙河鄉(xiāng)財政所工作人員,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06年7月出獄后靠低保和賣菜為生,,除了賣菜,他的精力都用來上訪,,要求恢復公職,。三年上訪無望后,他殺害了房縣信訪局局長呂世品的女兒呂納,,他自己自殺于鳳凰山上,。方勇的報復,把一個群體的生存現狀推到我們面前,。
在以往很多關于上訪事件的新聞中,,信訪干部總是扮演壓制上訪的角色,社會觀感常常是負面的,。信訪局局長女兒的遇害,,讓我們多了一個觀察問題的角度。
按規(guī)定方勇是不能恢復公職的,,這不能怪誰,。但是,不等于方勇不需要別的援助,。
報道這樣寫——他沒有父母,、妻兒,和哥嫂生活在一起,。他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方勇最大的擔心是生活。他每月有150元的低保,。平時幫哥哥賣點菜,,每天能賺10塊錢就算不錯。他怕跟著哥嫂不能長久,,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咋過呀”——從中可以知道,,他為什么要求恢復公職。
三年上訪,,三年與信訪干部打交道,,三年被拒絕,很自然地,,他把怨氣,、仇恨全部集中在了信訪工作者身上。如果有其他部門關心他一下,,幫他找點事做,,時不時有掙錢的機會,也許能分散他的注意力,?也許他就不那么獨獨執(zhí)著于恢復公職這一件事,?也許他對信訪干部的仇視心理就不會持續(xù)地積累?
在現行體制下,,信訪部門有沒有援助、幫助上訪者的職責和權限,?如果他們?yōu)榇硕笾谄渌块T,,能否獲得配合與支持呢?突然想起“制度創(chuàng)新”這個詞來——現在才切實感到,,“制度創(chuàng)新”太重要了,,重要到可以救命!
報道說,,信訪局在當地被稱為“踮著腳走路的部門”,;在呂世品看來,信訪局是在夾縫中生存的部門,。對上來說,,是組織和縣政府的把關員;對下來說,,面對的是弱勢群眾,,一句話不能說錯,“現在人民的訴求越來越復雜化”,。呂世品說,,信訪只能是協調和交辦的職能,“沒有權力去解決”,。
信訪的主要工作方式就是“接待”,,何為接待?就是聽和說,,聽對方訴苦,,然后勸說對方——手段如此單一,,解決問題,甚至緩解問題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F在,我們終于懂得,,呂世品為什么會說:“我早就知道,,血案遲早會發(fā)生,只是誰第一個發(fā)生的問題”,。
切切實實地想點辦法,,為信訪干部解困——也是為社會解困,是時候了,。(戎國強)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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