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一個殺人犯為“弱者”,也許是犯忌的,。那么,,把弱者的稱呼限定在方勇2006年7月出獄以后,到2009年7月9日行兇之前,。
方勇曾是湖北房縣沙河鄉(xiāng)財政所工作人員,,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2006年7月出獄后靠低保和賣菜為生,,除了賣菜,,他的精力都用來上訪,要求恢復公職,。三年上訪無望后,,他殺害了房縣信訪局局長呂世品的女兒呂納,他自己自殺于鳳凰山上,。方勇的報復,,把一個群體的生存現(xiàn)狀推到我們面前。
在以往很多關于上訪事件的新聞中,,信訪干部總是扮演壓制上訪的角色,,社會觀感常常是負面的。信訪局局長女兒的遇害,讓我們多了一個觀察問題的角度,。
按規(guī)定方勇是不能恢復公職的,,這不能怪誰。但是,,不等于方勇不需要別的援助,。
報道這樣寫——他沒有父母、妻兒,,和哥嫂生活在一起,。他很少和外人打交道。方勇最大的擔心是生活,。他每月有150元的低保,。平時幫哥哥賣點菜,每天能賺10塊錢就算不錯,。他怕跟著哥嫂不能長久,,經常說的一句話是,“我咋過呀”——從中可以知道,,他為什么要求恢復公職,。
三年上訪,三年與信訪干部打交道,,三年被拒絕,,很自然地,他把怨氣,、仇恨全部集中在了信訪工作者身上,。如果有其他部門關心他一下,幫他找點事做,,時不時有掙錢的機會,,也許能分散他的注意力?也許他就不那么獨獨執(zhí)著于恢復公職這一件事,?也許他對信訪干部的仇視心理就不會持續(xù)地積累,?
在現(xiàn)行體制下,信訪部門有沒有援助,、幫助上訪者的職責和權限,?如果他們?yōu)榇硕笾谄渌块T,能否獲得配合與支持呢,?突然想起“制度創(chuàng)新”這個詞來——現(xiàn)在才切實感到,,“制度創(chuàng)新”太重要了,重要到可以救命,!
報道說,,信訪局在當?shù)乇环Q為“踮著腳走路的部門”;在呂世品看來,,信訪局是在夾縫中生存的部門,。對上來說,是組織和縣政府的把關員,;對下來說,,面對的是弱勢群眾,一句話不能說錯,,“現(xiàn)在人民的訴求越來越復雜化”,。呂世品說,信訪只能是協(xié)調和交辦的職能,,“沒有權力去解決”,。
信訪的主要工作方式就是“接待”,何為接待,?就是聽和說,,聽對方訴苦,然后勸說對方——手段如此單一,,解決問題,,甚至緩解問題的效果如何,可想而知?,F(xiàn)在,,我們終于懂得,呂世品為什么會說:“我早就知道,,血案遲早會發(fā)生,,只是誰第一個發(fā)生的問題”。
切切實實地想點辦法,,為信訪干部解困——也是為社會解困,,是時候了。(戎國強)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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