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起,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fā)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稐l例》最大亮點是,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也可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可以不包括經營場所,,但他們應當在當?shù)厝嗣裾蛘吖ど绦姓芾聿块T指定或者允許的區(qū)域內從事經營活動。 (7月23日《中國青年報》)
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就是我們俗稱的“小販”,、“走鬼”、“游商”,。長期以來,,如何規(guī)范小販成了各級政府的一道難題。一方面,,小販大多集中在鬧市區(qū),,給過往行人帶來了方便;另一方面,,小販也帶來了衛(wèi)生與交通問題,,似乎有損城市形象。于是乎,,以城管為首的政府部門,,與小販開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貓鼠游戲”。
如何解決小販難題,,專家們建議很多: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張育彪建議政府“解放小攤販”;今年5月,,經濟學家厲以寧提出“城管對小販管得太緊不利于穩(wěn)定”,。《條例》的發(fā)布,,受到了專家們的好評:國家行政學院竹立家教授將這一政策松動評價為“以人為本”,,“是個人性化的進步”——當上個體戶能否“解放小攤販”,值得期待,。
“是不是城管來了,,我就不用再躲了?”這是一個小販對記者提出的疑問。這也廣大民眾最關心的問題,。專家說,,小商販申請工商執(zhí)照后,管理他們的權限很可能由城管移交到工商部門,。是否真會移交,,在《條例》中并未體現(xiàn)。如果移交了,,工商部門如何規(guī)范小販們的經營行為,?如果不移交,城管如何重新定位與這些新型個體戶的關系,?沒有登記的與登記的小販相比,,其權利落差有多大?這無疑是值得重視的問題,。
“整天提心吊膽的日子不好過,,小本買賣,買個安心吧,!”有小販表示,,如果辦個體戶執(zhí)照的費用不多,將會去申請成為個體工商戶,。因為收入普遍較低,,小販現(xiàn)在一般不用繳納稅費。而一旦成為個體戶后,,則可能要繳納營業(yè)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如果稅費過高,小販們恐怕更愿意和城管捉迷藏,,而不愿意登記成為個體戶,。對這類無固定經營場所的個體戶,如何收取各項稅費,,是立法部門無法回避的問題,。
按照《條例》,拿到營業(yè)執(zhí)照的流動商販也并不能像過去那樣可以隨意擺攤經營,,而是要在指定的區(qū)域內活動,。但誠如廣州市城市局長李廷貴所言,“如果指定場所給流動商販經營使用,,在大城市的主城區(qū)幾乎沒有辦法實現(xiàn),,因為空間太小,,但若將經營場所放在偏僻處,流動商販也不會去,?!薄绾握{和小販自由,、城市管理與公眾利益之間的矛盾,,仍將是擺在決策者面前的難題。
誠如專家所言,,《個體工商戶條例》的出臺,,“是個人性化的進步”。但如果管理權限,、管理方式,、稅費繳納等方面問題不能解決,即便推出,,這一條例恐怕很快會被異化變形:不僅無法達到鼓勵,、支持、保護和規(guī)范小攤販的目的,,甚至可能會加重他們的經濟負擔,。這恐怕是立法者不愿意看到的。(劉義昆)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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