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在上海高樓倒塌事件中不幸遇難者的家屬將獲得77.5萬的生命賠償。這當然是迄今為止傳來的,,關于那樁不幸事件中最值得死者家屬欣慰的事情,,顯現(xiàn)了社會對于公民人身生命權利的高度尊重。
給死者以生命賠償,,天經(jīng)地義,。至于賠償款的來源,法律自有公斷,。既然數(shù)字是已經(jīng)協(xié)商的,,對于死者家屬來講,,我以為盡快拿到那筆款項才是最為現(xiàn)實和迫切的事情。不然,,他不僅“莫名”死掉了,,而且又將有被污蔑一把的可能。此前,,有關這名死者的基本信息語焉不詳,,見諸報端最多的,也不過是有人尊稱死者說過“殉葬者”三個字,。還有什么,?僅此罷了。
可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能先稀里糊涂地死,爾后又稀里糊涂地被“忘掉”么,?我以為,,不能。尤其在今天,。今天是個講求和諧與法制的時代,,今天對待每一個生命都是須要充滿無限敬畏的。以那座倒掉的高樓為例,,從先前的報道中,,我看到最多的是關于該樓的“問責”。這是對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一切不是還得等有關科學權威鑒定后才有說服力的話語算數(shù)嗎,?靜等的其中,,很多人既非建筑專家,又不是研究機構,,居然也能說得有模有樣繪聲繪色,,真是奇怪。反過來,,假如對于死難者以及受到倒樓影響的被驚嚇者抱之有這樣的熱情,,會是什么樣子呢?要知道,,關注那名死者,,其實是關注那些被驚嚇者。而關注那些被驚嚇者,,誰說不是在關注我們自己呢,?
或許此刻,,有些人決不用為房子發(fā)愁,那么你很幸運,。而需要動些腦筋的人呢,?我以為是絕大多數(shù)。想過沒有,,假如我們要買的房子也有那樣弱不禁風的“下場”,,居然有某日有某位和我們一樣的人為之付出生命的代價,這是絲毫不會詫異和驚呼的必然,。當然,,我們要做的是不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同時也要極力強調對于人的生命權利的重視,。不然,,命如螻蟻,倒塌一座樓房不也如同塌陷一個蟻穴般小小不然嗎,?
所幸,,上海方面對于倒塌的高樓的處理并不是這樣的境況。至少,,這一點從對于死者的賠償數(shù)字可以看得清楚,。在某網(wǎng)站的跟帖中,我發(fā)現(xiàn)絕大多數(shù)人認為77.5萬是應該的,,盡管這是目前最高的死難賠償數(shù)字,。也有部分人以為,賠償數(shù)字過高,,某發(fā)達地區(qū)新近規(guī)定車禍全責最高賠償不過76萬等等,。眾說紛紜之下,我倒是以為若站在生命無價的立場,,任何數(shù)字都須被隨之以大大的問號的,。
誠然,這樣快的速度以及這樣頗受爭議的金額是因為倒樓事件的不可思議,,以及它的確引起了社會各方的“高度關注”,。但是,想想看,,原本就不該被忽視的神圣生命居然也要因為一個表征價碼的數(shù)字而掀起軒然大波,,這其中泛起的酸甜苦辣,難道不也值得人們的深思嗎,?
誰都知道的,,在若干百年前,77.5萬錢款之于“殉葬者”的家屬而言,,這樣的了結確實是高出想象好多,。而今天,,對于那個不幸遇難的公民的來說,它算什么,?,!畢竟,活著才是重要的事情,。而對于賠償方來說呢,?我看此后,這樣花錢不落好的事情越少越好,,最好永遠不要再有,。(靖普)
(責編:李艷)
![]() ![]() |
- 2009-07-07對倒樓房貸銀行不要冷若冰霜
- 2009-07-04“情緒穩(wěn)定”的樓房與不明真相的業(yè)主
- 2009-07-03上海那樓因“壓力差”而倒,?忽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