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公司人員強行進入被拆遷者家中,,并與對方發(fā)生沖突,;被拆遷者在反抗中將拆遷方一人刺死。辯護律師認為被拆遷者此種行為行屬于正當防衛(wèi),,而司法機關認為此案涉嫌故意傷害致死,。
3月30日,遼寧本溪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這樣一起特殊的刑事案件,。
今年27歲的張劍系遼寧省本溪市人,,其父張志國在本溪市明山區(qū)天門路長青社區(qū)內(nèi)擁有一座房屋,張劍與父親長年居住在一起,。
2006年5月,,本溪市華廈地產(chǎn)綜合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華廈公司)計劃開發(fā)一個名為“山水人家”的別墅項目,并取得拆遷許可證,。張劍家恰位于拆遷范圍之內(nèi),。
但是接下來的兩年里,因為無法就補償安置方案達成一致,,包括張劍家在內(nèi)的多戶人家拒絕搬離居住了多年的老宅,。
為此,華廈公司曾多次組織工作人員進行違規(guī)拆遷,,據(jù)一些拆遷戶稱,,華廈公司甚至使用暴力手段實施野蠻拆遷。而事實上,,本溪市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早在2006年12月12日,,即向華廈公司下發(fā)了《關于立即停止違規(guī)拆遷的通知》。但華廈公司并未按照通知要求停止違規(guī)拆遷,。
2008年4月30日,,華廈公司派人將張劍家房屋中的一間半強行拆除,并打碎全部門窗,。
當年5月14日上午,,華廈公司主管“山水人家”項目拆遷事宜的王維臣、周孟財帶領拆遷人員來到張劍家,。事后,,目擊事情經(jīng)過的拆遷戶在警方的筆錄中稱,,當時的拆遷人員多達四五十人,手中持有鎬把,、螺紋鋼筋等器械,。
拆遷人員來到現(xiàn)場后,約有十人左右強行進入張劍家中,。據(jù)張劍的妻子信艷事后回憶,,見到王維臣等人進屋后,她抱著十個月大的孩子準備出去躲避,,但被王維臣攔住,。隨后,信艷被對方中的一人強行拽到屋外,,拖拽的過程中,,她還被打了幾個耳光。
見到妻子被打,,當時正在床上的張劍趕忙站了起來,,卻被旁邊數(shù)人按倒在床上,反抗中,,張劍從床上抄起一把水果刀,,向離他最近的人猛扎幾刀,隨后逃離現(xiàn)場,。
事后得知,,當時被張劍扎傷的人名叫趙君,為本溪市華廈物業(yè)管理公司的保安,,與“山水人家”拆遷項目并無直接關系,,但王維臣等人事后的口供都稱,趙君是與他們一起到張劍家談拆遷的,。他們在口供中否認曾動手毆打過張劍和他的妻子,。
張劍逃走后,王維臣立即組織附近工地的工程車,,將張劍家的房屋強行拆除,。
兩天后,趙君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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