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評論是對事不對人,,對那些丑惡的社會現(xiàn)象,,眼睛里絕對不揉沙子。即使是本家畢福劍犯了嚴(yán)重的錯誤,,也照樣猛烈炮轟不留情,。欲知詳情如何,聽我娓娓道來,。
《齊魯晚報》3月29日報道:27日,一名在山西做煤炭生意的煤老板在浙江衢州為自己的兒子舉辦了一場超豪華婚禮,。到場的證婚人和主持人更讓婚宴現(xiàn)場起了小小的騷動:央視主持人畢福劍和鞠萍,。
俗話說:“男大當(dāng)婚,女大當(dāng)嫁,?!苯Y(jié)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大家都想辦得熱熱鬧鬧,,轟轟烈烈,。于是乎,一位煤老板花費(fèi)600萬元為兒子操辦婚禮,,雖然不符合建設(shè)社會主義節(jié)約型社會的要求,,但是,畢竟是個人的事情,,不違犯法律,,我也就不在這里說三道四啦。我要說的是畢福劍和鞠萍居然是法盲,,竟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去趟這趟渾水,,簡直就是丈夫墓前哭爹媽——上錯了墳,無疑就是理發(fā)洗腳面——從頭錯到底,。
常言道:“有錢能使鬼推磨,?!泵豪习逖p萬貫,財大氣粗,,請來名人畢福劍和鞠萍為兒子當(dāng)證婚人和主持人,,舐犢情深,無可非議,;畢福劍和鞠萍去參加婚禮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正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但是,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畢福劍和鞠萍參加的婚禮必須是合法的,,否則,,就是踐踏法律,就為黨紀(jì)國法所不容,。
諺語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煤老板有錢就可以把法律當(dāng)成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嗎,?報道稱“舉辦這場前所未有的婚宴的新郎新娘今年只有21歲”?!痘橐龇ā返诹鶙l規(guī)定:結(jié)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yīng)予鼓勵,。《婚姻法》第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四)未到法定婚齡的,。傻子都知道,,他們的做法無疑就是違背了《婚姻法》的具體要求,,畢福劍和鞠萍難道會不知道嗎?試問,,你們連這樣基本的情況都沒有搞清楚,,就貿(mào)然去參加所謂的婚禮,難道不是光腚子推磨——轉(zhuǎn)圈丟人嗎,?
古人云:“吃一塹,,長一智?!比朔鞘ベt,,孰能無過?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畢福劍和鞠萍的錯誤非常明顯,,理應(yīng)反思,認(rèn)真改正,。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他們的錯誤給所有的名人敲響了警鐘,,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免得“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名人的名氣來之不易,,毀掉卻易如反掌,當(dāng)加倍珍惜才行,。這個世界什么都能買到,,就是買不到后悔藥。(畢文章)
(責(zé)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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