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劫匪案定為正當防衛(wèi)應成判例
引人注目的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qū)女司機“駕車撞死劫匪”案終于水落石出。日前,,佛山中院首度表態(tài),認為歹徒仍在龍女士的視野范圍內,其搶劫行為仍然是在進行過程中,,龍女士的行為完全符合“正當防衛(wèi)”,不負刑責,。
去年7月13日,,龍女士開車將3名劫匪撞倒,其中1人死亡,,事件曾引起社會熱議,。佛山中院的終審宣判,使此事塵埃落定,。在筆者看來,,佛山法院對此案的判決是合理的。
法院的判決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要求,。我國《刑法》規(guī)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wèi)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wèi)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應當認識到,,一次成功的搶劫,過程包括:招集,、物色,、踩點、計劃,、準備,、守候、行動,、逃跑,、躲藏、分贓,、解散,。顯然,,逃跑是進行中的搶劫的組成部分。在這過程中,,受害人采取行動捍衛(wèi)自身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存在過當行為。
其次,,判決符合大多數(shù)民眾的愿望,。像這樣結伙采取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嚴重威脅著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面對這樣的惡性案件,,誰不希望行兇作惡之人得到法律的嚴厲處罰?法律是用來調整社會關系的,,應尊重“善良風俗”,。對此案的審判應及時總結,讓此判例成為推動全國法院判決此類案件的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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