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證券時報》一篇題為《總是挨打的“乖孩子”》的文章,以基金公司信息披露過多來才招致埋怨為公募基金喊冤,。該文指出,,“基金是所有機構投資者中最規(guī)范最透明的”,,正因其高度透明和公眾化,公募基金不幸成為證券界負面新聞最多的群體,。在聚光燈和放大鏡下,,公募基金的缺點遭到不斷放大,成為了總是挨打的“乖孩子”,。
如果像文章所言,,那公募基金這個群體是真夠可憐的。不過我想,,任何一個有常識有良知的人,,對該文的觀點都難以茍同。姑且不論基金到底是不是所有機構投資者中最規(guī)范最透明的,,單單該文將“因為高透明而引來最多負面新聞”這樣的邏輯作為基金容易挨打的論據(jù),,即讓筆者頗感匪夷所思。
公募基金長期“生活”在聚光燈下是不爭事實,,但是如果把信息披露歸結為基金容易受到群眾責罵的原因,,無異于變相“堵塞民意”,難以擺脫“轉嫁基金責任”的嫌疑。更何況,,基金公司的信息披露現(xiàn)狀真的詳細到了完全暴露的地步,?事實遠非如此,基金公司對于信息披露的不嚴謹,,歷來就受到不少媒體和投資者的拷問,。比如前幾年,基金公司就曾發(fā)生對原有定投客戶單方面停止申購的違約行為,,引起投資者的強烈憤慨,。
在2008年,不少基金經(jīng)理因為年終總結雷同,,或者在股票新基金與債券型基金之間出現(xiàn)矛盾,,此等不負責任的表現(xiàn)更是反映了基金公司的詬病。即便是時下,,仍存在不少基金公司由于為旗下基金注水等原因而受到投資者的強烈質疑,。太多的事件提醒我們,基金公司的信息披露并非像某資深記者所說的那樣過量,,而是遠遠不夠,!
相反的是,當涉及到對投資者服務的信息時,,基金開始在媒體上大肆渲染“某某明星基金經(jīng)理”,、“某某旗下基金2009年以來凈值增長幅度超過某某%”等短期業(yè)績數(shù)據(jù)。指數(shù)基金之父約翰·伯格有言,,“在這個市場上充斥著不乏天分和魅力而又別有用心的基金經(jīng)理和財務顧問,。遺憾的是,所有有損于投資行業(yè)的活動似乎都不缺少激情和誘惑力,?!?/font>
筆者曾親聞一位合資基金公司投資總監(jiān)笑言,“基金經(jīng)理是這個世界上最危險的職業(yè)之一,,其危險系數(shù)與曠工并列靠前,。”想必他所指的危險方向,,在基金經(jīng)理不可把基民的信任以及血汗錢當兒戲,。想想去年雷曼CEO在體育館遭投資者暴打,即是最鮮活的案例,。
筆者認為,,信息透明度不僅關系到持有人的切身利益,也關乎持有人對基金的信心以及市場的穩(wěn)定,。關于信息不對稱給普通投資者帶來的危害,,雖然不少專家甚至用信息經(jīng)濟學的理論進行解釋,。但是,所謂的基金經(jīng)理在漠視基民信托責任下的種種舉動,,顯然已不僅僅是道德風險的問題。
信息披露的最終目的乃是在于對普通投資者利益的保護,,以及整個證券行業(yè)的更加規(guī)范,。從這個角度講,筆者倒是覺得,,基金公司的披露信息不僅沒有過量,,反而應該“多多益善”,在信息披露上更加準確,、及時,、規(guī)范。(尚志科)
(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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