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總投資3500余萬元,,有重慶萬州形象工程之稱的“三峽明珠觀光塔”,,建了3年,最近一聲爆破,像一枚巨型爆竹,,5秒鐘內(nèi)轟然倒地。這枚“巨型爆竹”的燃放,,是慶賀還是一聲仰天長嘆,,讓人苦澀而茫然。
這么一個耗資巨大的工程,,怎么就那么輕巧,,區(qū)里一個研究就“決定將其拆除”,說拆就拆了,?那是一大堆人民幣呀,!這不算犯罪又算什么?
就是不算犯罪,!理由如同“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一是審批程序完備----合法;二是“設計方案經(jīng)過專家評審”----合法,;三是投資決策是為了實現(xiàn)“當?shù)匕傩盏钠谂巍?,更為了“三峽百萬移民”有個“標志性建筑”......當然就“合法”而又“光明正大”了。炸掉呢,?據(jù)媒體報道,,那是“尊重民意”:因為“坊間‘問責’之聲一直不絕于耳”,決策者順乎民意,,炸掉----合情合法,。正是建也輕快,拆也輕快,,官當?shù)谜諛幼虧?,更輕快。
不,,那是合法外衣下不折不扣的犯罪,!
什么“審批程序”?對于某些權力者來說,,那只不過是一般官場人在民眾眼前經(jīng)常玩兒的把戲而已,。新余和溫州“官員出國考察團”(其實該叫“官員出國玩耍團”)要上級批準就有上級批準,要外國某個機構的邀請函就有那里的邀請函,,要怎么“合法”就怎么“合法”,。“程序”在他們那里,,也只是把戲而已,。
什么“專家評審”,?是真專家還掛羊頭賣豬肉的“專家”?是原本一條聲叫好的“專家”,,還是專門為權力服務的御用“專家”,?是原就做好工作、只能說好不能有異議的“專家”,?還是本身就是官員,,又在外衣上貼上“博士”、“教授”之類符號的“專家”,?物價上漲,,某些權力者組織“聽證會”,做做樣子走過場的把戲,,民眾還看得少嗎,?“專家評審”,不就要什么樣的“評審”結果就有什么樣的“評審”結果嗎,?輕而易舉,,小菜一碟。
至于建筑“觀光塔”代表“三峽百萬移民”的愿望,,那就更是“嘴到擒來”了,。因為某些官員是天然地代表人民,時時,、處處都會大大方方地說,,“我代表全X人民”。當然還有“以民為本”,,“為人民服務”......
5秒鐘時間,,“轟”地一聲,千萬人民幣化為灰燼,。那些“審批程序”中簽下大名的官員,,那些評審中簽下大名的“專家”,不是犯罪又是什么!不該受到行政懲處直到刑事懲處嗎,?不把他們繩之以法紀,何以服民,?亂扔鈔票何能有止日,?
毛澤東說過:“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毛澤東選集》第一卷《我們的經(jīng)濟政策》)。這句話在市場經(jīng)濟的條件下,,絕對沒有過時,。(曹友琴)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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