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中午12時許,,上海市奉賢區(qū)一名協查員在用引誘“黑”車(無證營運車輛)“入套”的方法協助路管所收查“黑”車非法載客證據時,,被司機連刺兩刀身亡。(據《東方早報》)
近些年來,,一些執(zhí)法部門設獎招募協查員,、協管員等,以“釣魚”的方式打擊非法活動的做法比較常見,。拿此次上海協查員被刺事件來說,,其看似是執(zhí)法部門主動執(zhí)法,為了加大執(zhí)法力度,,規(guī)范車輛營運情況的一個行之有效的執(zhí)法手段,。事實上,其不合理性顯而易見,,合法性也有待商榷,。
首先,,不正常甚至是不合法的利益驅使。其一,,執(zhí)法部門用獎金驅使一些社會人員協助執(zhí)法,,讓他們去執(zhí)行執(zhí)法任務,對承擔執(zhí)法過程中可能遇上的危險,,明顯的有懶政之嫌,。而給予協查人員的獎勵從何而來、獎勵多少等問題,,也足以讓人擔憂:這其中會不會生出利益分配矛盾或者腐敗來,。其二,執(zhí)法部門在巨額罰款面前被利益驅使,。據報道,,上海的這個非法營運的司機之所以刺死協查員,,就是出于被“釣”之后將會面臨巨額罰款的擔憂和憤恨,。拋開執(zhí)法部門該不該對協查員的死負法律責任這一問題,我們也不禁要問:這種“以罰代法”的執(zhí)法方式早已經被公認為不盡合理,,為什么還在上海的路管部門大行其道,,以致于弄出“設套”的執(zhí)法方式來?其背后的利益驅動不得不引起我們的重視,。
其次,,執(zhí)法部門缺少對法律的最起碼敬畏,走入了“以非法治非法”的執(zhí)法誤區(qū),。無照營運繞亂營運秩序,,是一種典型的非法經營活動。保護良性競爭,,打擊非法營運沒有錯,,但也應該有一個方式和方法問題。路管所協同公安部門,、車管部門等,,加大人員投入、規(guī)范營運管理,、加強營運檢查,,定點設卡也好,突擊檢查也罷,,那一個方法不好,,不能達到目的?非得想歪點子,,用沒有執(zhí)法資格的人員,,以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去“設套”執(zhí)法?其背后隱含的一些執(zhí)法部門急功近利、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的執(zhí)法思想值得我們警惕,。
最后,,筆者覺得,上海這個女協查員的血不能白流,。在此次事件之后,,我們的相關部門都應該好好反思:一些司機為什么非法營運?是開著私家車的有錢人想撈一點外快,,還是為了生存的老百姓對辦理營運證件費時,、費力、費錢等弊病的一種應對方法,?而面對主觀故意的非法營運者,,我們除過以非法的方式“設套”之外,還有沒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至少,,也應該讓法律的權威性建立在執(zhí)法者的公正性、光明性,、無私性的基礎之上,。 (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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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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