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wǎng)訊 據(jù)海峽導報報道 (記者 黃敏江 通訊員 林泳平 王將就)有人負責管理,,有人負責采購,有人負責結算,,這個賣淫團伙分工明確,他們藏匿在廈禾路京華大廈內,,從事非法賣淫活動,。雖然,他們“管理”嚴格,,但還是被警方一鍋端,。近日,,該團伙成員涉嫌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被思明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賣淫團伙分工明確 去年6月底,,男子王某和朋友楊某聊天時,,楊某說他和另外的汪某,、翁某玉等人組織了一些失足婦女在京華大廈公寓17樓和19樓部分房間從事賣淫活動,,讓王某過去幫忙。 王某負責在樓下接待客人并管理分發(fā)工資,,還有紀某聰、鄭某新,、張某群等7人在幫忙打理,。 王某稱,楊某,、汪某,、翁某玉三人是老板,決策賣淫團隊的大小事務,,他們招來10個失足婦女為嫖客提供賣淫服務并從中獲利,。三個老板負責聯(lián)系客房,紀某聰負責結算房費,。 平日里,,這個團伙都會在大廈一樓,帶各自手頭的熟客到樓上房間,,談妥嫖資再電話通知向某輝安排失足婦女到房間服務,。 張某群還負責管理失足婦女,,紀某聰負責采購避孕套、紙巾等,,還聯(lián)系運送毛巾。王某稱,,他下班時和向某輝結算,,扣除房間費,、其他人員工資,、失足婦女的抽成及買水等開銷,剩余利潤8人平分,,但是8人利潤中每個月要預留3萬元給汪某,說是用于疏通關系,。 女子胡某燕負責拉皮條,每成功介紹一個客人,,可獲得180元的抽成,,都是跟向某輝結算的,。 接一次客拿200元提成 26歲的女子阿秋(化名)租住在湖里寨上,。 去年9月初,,阿秋和朋友“樂樂”說想到廈門找工作,,“樂樂”就把一個外號為“主席”(王某)的男子的電話給了阿秋。9月7日,,阿秋給“主席”打電話,來到京華大廈17樓的一個房間,。 進房間后,一個女子自稱張某,,說要給阿秋面試,并讓阿秋把衣服脫光,,說是要看一下身材,。阿秋就照做了,張某就說可以來上班了,,工作內容就是給客人提供性服務,,還給阿秋一個為“16”的編號。 阿秋說這張某平日負責管理賣淫女,,請假要找她,,上班也要找她報到,。 每天下班,阿秋和其他失足婦女就到向某輝那里結算工資,,每接一個客人可以拿到200元的現(xiàn)金提成。 9月16日零點,,民警當場查獲正在從事賣淫的女子5人,、嫖客5人,,當場繳獲嫖資9300元,。 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查明,自2015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伙同翁某玉(均在逃)等人在廈禾路京華大廈向陸某租得17樓的5個房間和19樓兩個房間為場所,,從事組織賣淫活動,。 近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向某輝,、張某群,、鄭某新,、紀某聰,、胡某燕等人涉嫌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被思明區(qū)檢察院批準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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