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
從2010年下半年至今,,五個惡行極重的巨貪被判處死刑——曾被公安部授予一等功的重慶原司法局局長文強,,全國“級別最低、數(shù)額最大,、手段最惡劣”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科級干部羅亞平,“中國第一貪紀委書記”曾錦春,。7月19日,,索賄受賄1.45億元、貪污5359萬余元,、違規(guī)退還有關公司土地出讓金7170萬余元的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與受賄1.08億余元的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兩人于同天上午被執(zhí)行死刑,。滾滾人頭落地的同時,,各級干部們似乎前“腐”后繼,越反越貪,,可謂官不畏死,。為何死刑和民憤依然治不了貪官?
為什么在權錢交易中,受傷害的總是領導干部?許邁永案件可以證明這樣一個公式: 權力必須來自權利,,權力才能真正代表權利 ; 權利必須制衡權力,,權力才能真正服從權利; 權力必須回歸權利,權力才會真正屬于權利
今年是執(zhí)政74年的蘇共亡黨二十年祭,。前蘇聯(lián)部長會議主席尼·雷日科夫,,曾引用過的一句名言——“權力應當成為一種負擔。當它是負擔時就會穩(wěn)如泰山,,而當權力變成一種樂趣時,,那么一切也就完了?!?/p>
貪官懺悔的“假理由”
新中國成立五年時,,打江山的陳毅元帥出于對權力的感悟,,曾寫有一首感事述懷詩《七古·手莫伸》。詩中指出了權力所必然帶來的三大好處:即“威嚴,、美色、推戴”,。
我以為,,如果陳毅元帥面臨市場經(jīng)濟條件,他還會加上“錢財”這一大好處,。許邁永就因為“錢多,、房多、情婦多”被民眾戲稱為“許三多”,。
9月6日,,《檢察日報》刊發(fā)了許邁永2009年寫就的悔過信《“對一次一次舉報,我都存在嚴重的僥幸心理”》,。許邁永認為,,自己之所以走上貪腐之路,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權變錢的思想,。隨著“權力越來越大”,,“越比心態(tài)越不平衡”,“雖然地位,、職務,、榮譽不能傳承,但金錢,、資產(chǎn),、物品可以繼承”,“因而,,金錢第一的思想在我的頭腦里越來越深,。”二是僥幸的心理,?!拔铱傄詾榕笥芽康米。⑿拇鎯e幸地認為,,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不會有問題,即使出了事,,組織上查,,也會有人替我擋一下,。”三是法制觀念不強,?!胺梢庾R淡薄,政策界限模糊,,不能明辨是非”,。
其實,許邁永列舉的三條主要原因,,與很多貪官的懺悔非常相似,。應當說,帶有共性,。但是前兩條是真原因,,后一條是假理由。
權能變錢,,古往今來幾乎無人不曉;心存僥幸,,歷來貪官都作如此之想。許邁永既非圣賢,,加之“從小窮怕了”,,只要有條件,“權力變現(xiàn)”,,自然成為那些由厭腐恨腐反腐敗,,發(fā)展為思腐羨腐搞腐敗者的當然選項。市場經(jīng)濟奉行等價交換的原則,。同時,,為防止權力與錢財進行等價交換,市場經(jīng)濟又是法治經(jīng)濟,。而我國由計劃經(jīng)濟體制向市場經(jīng)濟體制轉軌,,基本上是人為的過程,而非自發(fā)的過程,。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遠大于市場“無形之手”的作用。權力的含金量,,在體制轉軌,、社會轉型過程中,呈幾何級數(shù)增長,。而我們一些地方單位的政治體制改革,,又嚴重滯后于經(jīng)濟體制改革。
忽視了對每日每時不斷滋生蒼蠅的“糞坑”的填埋
幾十年的腐敗與反腐敗實踐證明:這種“一手硬,、一手軟”的不協(xié)調狀態(tài),,這種“一腿長,、一腿短”的不同步狀態(tài),就是政治體制改革與經(jīng)濟體制改革不適應,、不配套所拉開的縫隙,,就是腐敗行為不斷滋生蔓延的土壤,就是腐敗案件易發(fā)多發(fā)的生存空間,。
于是,,一方面,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權力的含金量迅速攀升;另一方面,,對權力的制約(還談不上制衡)卻停留在計劃經(jīng)濟時期。市場條件下的一些權力之“虎”,,很快覺察到計劃條件之“籠”的脆弱,。于是,一些心有不甘的掌權者,,便開始以身試法;于是,,一些膽大妄為的掌權者,甚至敢于鋌而走險!
八十年代初,,我們拿海豐縣原縣委書記王仲,、副書記葉媽坎開刀。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們一連殺了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河南省原副省長呂德彬,、第一任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濟南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段義和等6名省部級腐敗高官!我們反腐的態(tài)度不可謂不堅決,,處置不可謂不嚴厲,,但權錢交易仍在滋生蔓延!
原因何在?32年了,我們在標本兼治中,,太注重查處腐敗的個案,,太注重拍打腐敗的蒼蠅了;而忽視了加快制度體制機制,特別是權力結構的改革,,也即忽視了對每日每時不斷滋生蒼蠅的“糞坑”的填埋!于是,,卷入腐敗的級別越來越高,金額越來越大,,重要崗位的官員也越來越多……
身為副市長的許邁永,,不僅是杭州市紀委監(jiān)察局監(jiān)督的死角,也是杭州新聞媒體監(jiān)督的禁區(qū),,還是杭州市人大政協(xié)監(jiān)督的空白……
于是,,失去監(jiān)督且心存僥幸的許邁永,,一旦自律不嚴,一旦把持不住,,必會鑄成大錯,,滑向犯罪深淵!
于是,上級的委任書,,常常與法庭的判決書相連;風光的主席臺,,往往與落淚的斷頭臺直通。
就這樣,,許邁永輕易地走到了他人生的盡頭!
而許邁永的所謂“法制觀念不強”,,不過是他的借口和遁詞!以他的智商和閱歷,他完全知道他的所作所為是在違法犯罪!不過他太相信他的智商和閱歷,,他太相信他的所謂鐵哥們了,,卻太不相信“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這句箴言了,。
為什么在權錢交易中,,受傷害的總是領導干部
許邁永沒有什么家庭背景,他的不斷提拔與他的工作能力強是有關系的:屬于搞工作很有一套,,搞腐敗也很有一套的“兩搞干部”,。
八十年代后期,這種“兩搞干部”就開始出現(xiàn),,但由于“用等級授職來代替普選制”的干部任命方式未能根本改革,,時至今日,我們仍然只有忍看搞工作很有一套的領導干部,,如擔任過廣東,、浙江兩省的省紀委書記王華元,今年落馬的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等人,,成為搞腐敗也很有一套的千古罪人,。
許邁永之死,我們各級領導干部更應當認真思考這樣一個簡單道理:為什么在權錢交易中,,受傷害的總是領導干部?
我以為,,首先,權錢交易不是一種等價交換,。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是公器,,而非私產(chǎn)。拿公家的而不屬于自己的東西,,去與別人進行私人的交換,,如同給人放牛的娃娃,把別人的牛拿去賣了,。這種買賣肯定不是等價交換,,而是削價賤賣!
其次,,權錢交易不是一種正常交易。權與錢的交易,,既不敢進入公開的市場,,也不敢讓公眾參與。只能偷偷摸摸地干,,提心掉膽地辦,,一對一地搞。是最典型的黑市交易,、地下交易,、違法犯罪交易!
第三,權錢交易不是一種平等交易,。交易之初,,不法分子用他包里的錢,來買你手中的權時,,他是孫子,你是大爺!成交后,,不需很長時間,,你便成了孫子,他便成了大爺!不法分子由此總結出:“先用我包里的錢,,來買你手中的權;再用你手中的權,,幫我賺更多的錢!”這就是不法分子“暫當孫子無妨,后做大爺應當”的“只賺不賠”的好生意!
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的“雙重轉換”中,,外面的世界實在太精彩了!來自外在各方面的誘惑和欲望,,遠遠超過了人性本身所具有的自制力。在這外欲大于內制的特定時期缺少制約,、制衡的權力,,無疑成為一些類似許邁永的人,走向深淵甚至斷頭臺的放大器或加速器,。
從這個意義上講,,許邁永之死,既是他個人素質的悲劇,,也折射出我們權力結構不科學的弊端,。
在反腐敗與腐敗的兩種力量較量中,速度是關鍵,。要遏制腐敗,,不僅要通過嚴肅查處,加大腐敗的成本,,提高其死亡率;而且要以治本為主,,減少其出生率,。在力度不變的情況下,腐敗的出生率下降,,其死亡率必然上升,。而改革黨委“議行合一”的領導體制,改革紀檢監(jiān)察體制,,就是解決速度問題的重要舉措,。
許邁永案件可以證明這樣一個公式:
權力必須來自權利,權力才能真正代表權利 ;
權利必須制衡權力,,權力才能真正服從權利;
權力必須回歸權利,,權力才會真正屬于權利。
(作者為中國紀檢監(jiān)察學院副院長)注:本文為《人民論壇》雜志原創(chuàng)文章,,網(wǎng)絡轉載請為作者署名并注明“來源:《人民論壇》雜志”字樣,。書面轉載請聯(lián)系010-65363752或郵件至[email protected]。肖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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