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事件怎么應對呢?第一恐怕要快速反應,。你總要有一個說法,。重大的安全事故出來要快報事實吧,對政府的重要的批評要快速反應吧,,是對是錯,,或者對政府提出的問題你總要回答吧,不能回答你也要告訴: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研究好,,現在不能回答,。第二要實事求是,第三要重在制度,。
什么叫實事求是,?我以前講過要快報事實,慎報原因,。像閔行那個倒樓,,我覺得處理是好的,。事實報得很快,原因報得很慎重,。我曾經催過我們建委主任幾次,,你這個原因怎么還不報,他說專家們要計算,;第二次我問怎么還不報,,他說專家們還要化驗,現場取樣化驗,;完了又問他,,說專家們要做一點實驗。我記得大概是一周左右公布的結果,。像這種科學的問題,,就要由科學來作結論,不能用長官意志,,也不能迎合輿論,。對事實的認定一定要實事求是,不能看風向放風箏,,不能當氣球隨風飄,,哪怕有人指責你,你也不能趕風頭,。
三.千方百計解決產生問題的制度性原因
問:處理這樣的事情,,我們是發(fā)生一起處理一起呢,還是要建立一整套的機制呢,?
俞:制度性的錯誤就要用制度性的措施來終止它,。一個事發(fā)生了,人的處理是必要的,,責任人必須處理,。但人的處理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匆忙,,也不能迎合。如果事一出,,領導很憤怒就處理得重,,或者說輿論對它譴責很重就處理得重,沒人注意就處理得輕,,這個不行,。該怎么處理就怎么處理,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但更重要的不是人的處理,,而是制度的問題,。拿“倒鉤事件”來講,就是制度的問題,。
閔行這個倒樓事件,,制度出在什么問題上呢?至少有兩條,。一條是我們上海的問題,,房地產資質跟中央公布的資質管理比,嚴格程度不夠,。更重要的一條,,這條恐怕是全國性的,就是我們的工程監(jiān)理,,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虛設,,形有,但是形同虛設,。這是為什么呢,?工程監(jiān)理與業(yè)主有著密切的關系,是業(yè)主招標來的,,他的款是業(yè)主付的,,監(jiān)理單位很大程度上要考慮業(yè)主的意見和看法。這是一個制度性的缺陷,。
第二個制度性的缺陷,就是工程監(jiān)理招標包括對監(jiān)理收費進行招標的,,除了資質,,除了他的能力,很重要一條是收費,。監(jiān)理的收費應該是按他的工程量的比例來收費,,如果監(jiān)理收費也招標,他就要拼命地攬業(yè)務量,,否則他的收入要下降的,,優(yōu)秀人員很難認認真真地做好工作。這兩條,,可能還有別的原因,,是我們工程監(jiān)理形同虛設的重要的制度性原因。如果不解決制度性的原因,,單純就事故談事故,,就事故談人,今后還會發(fā)生事故的,。所以我講處理這種公眾性事件,,其實不只是公眾性事件,,包括我們很多的重大事件,第一條要快速應對,,第二條要實事求是,,第三條是重在制度。一定要把某些問題產生的制度性原因找到,,千方百計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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