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問題
從我們黨80多年的歷史來看,,黨的代表大會制度不斷有所改進和發(fā)展,但還不是很完善,,甚至還存在著一些缺陷和不足,,使其應有的職能和作用難以得到充分發(fā)揮,。
黨代表大會制度是黨內(nèi)民主制度體系中最基本的制度。它能夠使廣大黨員最直接地行使民主權利,。堅持和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是新形勢下黨內(nèi)民主制度建設的一個重點。
從我們黨的歷史來看,,80多年來,,黨的代表大會制度不斷有所改進和發(fā)展,但還不是很完善,,甚至還存在著一些缺陷和弊端,,使其應有的職能和作用難以得到發(fā)揮。從當前的實踐來看,,地方上的黨代表大會制度存在的問題有:長期不按期召開黨的代表大會,;重大的問題往往并不是由黨的代表大會討論決定,而是被全委會,、常委會或其他工作會議,、擴大會議取而代之;黨的代表大會的選舉,,往往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而受到這樣或那樣的沖擊,;等等。僅從黨代表結構來看:在實際生活中,,一些地方的黨代表大會還沒有發(fā)揮應有的作用,,權力往往集中在常委會或書記手中。他們不但不受代表大會的制約,,反而會用其他會議代替代表大會決定重大問題,,甚至在工作中隨意改變代表大會的決定,。造成這種現(xiàn)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黨代表的結構不盡合理。以市,、縣兩級為例,,目前領導干部占黨代表人數(shù)的75%左右。這部分代表實際上是集決策者,、監(jiān)督者與執(zhí)行者的身份于一身,。而來自農(nóng)村、社區(qū),、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等基層一線的代表比例明顯偏少,。相應地,來自這些方面的呼聲和建議也就比較少,,這方面代表的作用也得不到有效發(fā)揮,。
新要求,、新舉措
黨的十六大、十七大曾對此作出過部署,。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在總結近年來實踐經(jīng)驗的基礎上,,就進一步完善黨代表大會制度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新舉措。
1.改善黨代表結構,,擴大基層一線代表比例,,增強代表廣泛性。改善黨代表結構的必要性在于:首先,,領導干部代表太多,,會造成代表在代表大會上的實際地位不平等,使部分基層黨代表不敢講真話,,不敢講實話,。其次,黨代表大會是表達和整合黨內(nèi)不同方面利益的平臺,,黨代表的構成理應充分兼顧黨內(nèi)不同層次的黨員,。如果黨代表的結構明顯同質(zhì)化,就會妨礙黨內(nèi)不同聲音在黨代會上的表達,,尤其是基層困難黨員的利益就容易被忽視,。再次,黨員代表與領導干部一身兩任,,會混淆監(jiān)督與被監(jiān)督關系,,影響黨代表大會監(jiān)督權的落實。最后,,黨代表大會不是黨的工作會,、干部會,限制和減少領導干部兼任黨代表,,更符合黨員廣泛參與黨內(nèi)事務管理的黨內(nèi)民主原則,。
2.擴大黨代表對提名推薦候選人的參與,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這一要求是針對黨代表在行使選舉權方面的不足而提出的,。按照《黨章》的規(guī)定,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都由選舉產(chǎn)生,。由此,,黨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就是選舉黨的委員會和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委員。而要保證選舉真正體現(xiàn)黨代表的意志,,首先要做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就是擴大黨代表對提名推薦候選人的參與。
- 2007-11-01人民時評:黨代表咋成了炫耀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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