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委宣〔2009〕78號
關于下達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2009年立項項目的通知
廈門大學,、福建師范大學,、省委黨校、福建社科院,、省委講師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各設區(qū)市委宣傳部,,各有關高校:
經(jīng)評審,準予以下項目作為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2009年立項項目(表附后),,請立項項目負責人依照項目申請書和立項協(xié)議書的承諾,,按計劃開展項目研究,確保按時保質(zhì)完成項目,。
2009年省研究中心設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委托項目,、年度重點項目和年度一般項目,,其中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委托項目和年度重點項目列入省社科規(guī)劃項目,。重大項目資助金額為50000元,重點項目資助金額為30000元,,委托項目和年度重點項目資助金額為10000元,,年度一般項目資助金額為5000元。資助經(jīng)費的下達按《福建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項目管理辦法》)(閩委宣〔2009〕55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本年度研究中心項目將根據(jù)形勢發(fā)展和實際需要,,增補少量項目,增補項目另行下達,。
2009年省研究中心重大項目完成時間為2011年4月1日,;重點項目、年度重點項目和年度一般項目完成時間為2010年4月1日,。項目結項時,,項目負責人須填寫《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項目鑒定結項審批書》一式1份,,連同項目成果6份,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后,,于以上規(guī)定時間前報我部理論處,。項目成果須發(fā)送電子郵件(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項目結項成果應與申請書中填寫的論證設計及預期成果相一致,,重大項目,、重點項目和年度重點項目在申報時填寫的階段性成果也應全部按時完成,并整合成為較為完整的研究報告或論文,。項目成果在公開發(fā)表,、出版時,須注明“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2009年項目”,。
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不斷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tài)領域的指導地位,,促進我省哲學社會科學的繁榮發(fā)展,,全面推進海峽西岸經(jīng)濟區(qū)建設,是社科研究部門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我省廣大理論工作者的重要職責,。各有關單位要按照《項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將研究中心項目納入各單位科研管理的范圍,,作為工作量考核,、職稱評聘的重要依據(jù),要加強對立項項目的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并為課題研究人員開展研究提供必要的條件。有條件的單位要提供項目研究的配套經(jīng)費,,對優(yōu)秀成果給予獎勵,。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研究人員要認真負責,潛心研究,,努力拿出有創(chuàng)見,、有深度、有說服力的理論成果,。有重大現(xiàn)實指導意義和重要應用價值的項目成果,,我部將印制項目成果摘編,送省委及有關部門領導參閱,。
本通知未盡事宜一律參照《項目管理辦法》執(zhí)行。如需咨詢,,請與我部理論處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591-87828784,。
附件:福建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2009年立項項目
中共福建省委宣傳部
200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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