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射殺中國研修生案二審被判無罪
zs-bk.com?2011-12-28 07:20?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據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2006年,日本栃木縣西方町(現(xiàn)栃木市)警察開槍造成當時38歲的中國人羅成死亡的事件里,,栃木縣警的巡查(現(xiàn)為巡查部長)平田學被指控犯下了公務員暴行凌虐致死罪,。12月27日,東京高等法院對平田學射殺中國研修生羅成一案判決,。審判長小倉正三宣布“開槍是正當防衛(wèi)”,,支持宇都宮地方法院在一審時對平田學所做的無罪判決,駁回了控方的控訴,。 2006年6月,平田學在路上對羅成與另外一名中國籍同伴進行公務盤查時,,羅成試圖逃跑,。羅成抓起附近民居院內石燈籠上部的石制寶珠(約3公斤重)進行抵抗,,于是平田學對他開了槍。 高等法院在判決中指出,,“羅成高高舉起寶珠,,想要往平田學的頭上砸去”,認同了一審中對平田學做出的正當防衛(wèi)的判決,。至于平田學在向羅成直接開槍前為什么沒有實現(xiàn)鳴槍示警這一點,,東京高等法院在判決中指出:“被告考慮到距離民宅比較近,所以猶豫了,?!?/p> 羅成被殺案不僅引發(fā)了平田學在執(zhí)行工務時是否過當?shù)纳鐣笥懻摚瑫r也引發(fā)了遺屬要求索賠的民事訴訟,。2011年4月,,東京高等法院對此案二審開庭。但判決和理由陳述卻大不相同,。當時的判決將平田學在直接向羅成射擊前沒有開槍示警視為“違法的行為”,,二審判罰栃木縣支付1000萬日元。 從案發(fā)后,,由于平田學是公務員身份,,按照日本法律相關規(guī)定,公務員因濫用職權等而對其進行的控告,、告發(fā),,當檢察官認為不需要對其進行起訴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應控告,、告發(fā)方面的要求進行刑事審判,,而控方的檢察官則由法庭指定律師擔任,這一審判程序被稱為“付審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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