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韓美軍士兵強奸韓少女獲重刑 被判10年(圖)
www.fjnet.cn?2011-11-01 14:02? 張哲?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駐韓美軍士兵被捕 環(huán)球網(wǎng)記者張哲報道,,據(jù)韓聯(lián)社11月1日消息,針對東豆川市駐韓美軍強奸少女案,,韓國京畿道議政府市地方法院1日以搶劫,、強奸罪,判處21歲的駐韓美軍K某10年有期徒刑,。此次判決是駐韓美軍犯罪事件中僅次于1992年酒店女職員奸殺案(罪犯被判15年有期徒刑)的重刑,,也是2001年修訂《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SOFA)》以來最重的量刑。 報道稱,,議政府市地方法院法官表示:“被告闖入被害人居所,,施加虐待、變態(tài)性行為長達3個小時,,帶給被害人極大的恐懼和羞恥感,,加上被告未對被害人采取彌補措施,理應受到重刑,。” 此外,,法院還判決K某必須接受80個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并在今后10年間對外公開K某的個人信息。 當?shù)貢r間9月24日凌晨4時許,,駐韓美軍K某闖入東豆川市某寄宿旅館,,用兇器威脅被害人A某(18歲),多次強奸并施加變態(tài)虐待性行為后,,搶走5000韓元(約合人民幣26元),。此前,負責調(diào)查此案的議政府地方檢察廳向法院起訴K某,,并提請法院判其15年有期徒刑,。 報道稱,此案一經(jīng)媒體曝光,,便激起韓國社會極大公憤,,民眾紛紛要求修改《駐韓美軍地位協(xié)定》,嚴懲美軍犯罪行為,。由于社會各界的巨大反響,,此次調(diào)查進行得“異常迅速”,案發(fā)后僅27天檢方便向法院提請判刑,,38天后法院宣布了一審判決,。 (罪犯被判15年有期徒刑) |
- 責任編輯: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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