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核安全合作
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國和大韓民國的領導人討論了日本近期發(fā)生的災難性地震,、海嘯和核事故?,F在,,我們重申加強核安全以及繼續(xù)以最大透明度安全運行核設施的極端重要性。
福島第一核電站近期發(fā)生事故后,,我們認識到破壞性自然災害可能對核安全造成嚴重威脅,。日本政府致力于同中國、韓國及整個國際社會分享從這一核事故中得到的教訓,,這有利于增進全世界范圍內核設施的安全,。
我們認識到核能仍然是許多國家的重要選擇,但發(fā)展核能應以確保核安全為前提,,并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日本政府表達了解決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態(tài)的決心,并確認日本將繼續(xù)以最大透明度向國際社會提供信息,。中國和韓國政府支持日本政府在以安全,、保險方式穩(wěn)定福島第一核電站并最終解決這一核事故方面所做的努力。
我們決定促進三國專家之間就加強核電安全及應對自然災害進行討論,。有關討論將涉及核安全法規(guī),、應急準備和應對措施及其他核安全相關問題,通過雙邊和三邊框架,,如2008年9月成立的核安全監(jiān)管高官會,,以及其他機制開展。因此,,三國將充分利用高官會,,作為進行務實和具體合作的框架。
核安全信息共享與交流對建立和維護核設施安全運行的信心至關重要,。為此,,我們決定加強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此外,,我們還決定開始討論建立核事故及早通報框架和專家交流事宜,,并考慮在核事故時就大氣流動軌跡的分析和預測進行實時的信息交流。我們一致認為,在發(fā)生核事故時,,在產品安全方面依據科學證據慎重采取必要應對措施很重要,。
我們重申支持核安全國際合作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在該領域的主導作用。為此,,我們將積極參加機構今年6月舉行的部長級核安全大會,。
在此方面,我們也歡迎韓國在2012年舉辦核安全峰會的有關倡議,。
我們重申致力于加強在核安全領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