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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民事法庭不受理訴訟紅衫軍撤離商業(yè)中心案
www.fjnet.cn?2010-04-06 13:37? ?來源:中國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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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wǎng)曼谷4月6日電(記者 顧時宏)泰國民事法庭5日決定不受理阿披實總理的一項訟案,,關于要求法院出命令,讓紅衫軍示威者撤離叻巴頌路口,。法庭指出,,阿披實作為國內(nèi)安全局負責人,擁有國內(nèi)安全法所賦予的權力,,完全可以根據(jù)該法律適度處理紅衫軍集會問題,。
據(jù)當?shù)孛襟w報道,泰國最高檢察院代表政府昨天代表政府向民事法庭提出這項訴案,,內(nèi)容包括命令紅衫軍5名領袖及集會民眾立即撤出叻巴頌路口,,并禁止進入政府規(guī)定的11條道路集會,。最高檢察院提供的3名證人分別是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威詹上校,,曼谷警總署副總長帕努警少將和曼谷市第5警署長阿努猜警少將。
泰國民事法庭經(jīng)過審理后決定不受理政府提出的請求,,理由是,,政府根據(jù)國內(nèi)安全法第16條和第18條規(guī)定提出請求,但是阿披實總理已頒布實施國內(nèi)安全條例,,作為國內(nèi)安全最高負責人的總理完全有權力按照國安法處理紅衫軍在非法集會活動,,不必再請求法庭下命令。
由于民事法庭不受到此案,,紅衫軍領袖昨天立即向示威者放話說,法庭認為紅衫軍的示威活動合法﹗對此,,監(jiān)控治安中心負責人昨晚立即澄清,,指法庭并沒有認同紅衫軍的示威,,并強調(diào)紅衫軍在叻巴頌路口的示威仍屬非法行為,有關部門應采取適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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